劳动合同法架构
2016-05-06 09:31:50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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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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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四、合同解除、终止
36-43解除
36.协商一致
37.劳动者单方解除
试用期3日;其他30日,书面
38.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提出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规章制度违法
26.1.欺诈胁迫导致合同无效
其他
暴力胁迫、危急人身的可以立即解除,无需提前通知
39.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提出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兼职影响本职,或提出不改
26.1.1
40.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原工作,不能另安排工作
不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工作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41.裁员
依破产法重整
经营严重困难
重大技术革新,变更合同后仍需裁员
其他
42.不得40、41解除
职业病危害作业、离职前未检查或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观察期
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
女职工孕产哺乳期
连续工作15年,距法定退休不足五年
其他
43.解除程序
通知工会
工会给意见
单位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44.终止
期满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死亡、宣告死亡或失踪
用人单位宣告破产
用人单位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
其他
45.合同期满需展期的
42之一展期至消失
46.经济补偿金
46.支付情形
38、36、40、41.1、44.1维持或提高劳动者不同意、44.4、44.5,其他
47.计算方式
一年一个月,6个月算一年,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
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品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付,最长不超过12年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48.赔偿金
49.社保
50.解除合同证明
五、特别规定
1、集体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单位签订
2、劳务派遣
57.注册资本
50万
58.劳务派遣单位
59.劳务派遣协议
60.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61.跨区域派遣
62.用工单位义务
63.同工同酬
64.被派遣这的权利
65.合同解除
3、非全日制用工
68.概念
69.协议形式
可以口头
70.不得约定试用期
71.双方均可随时终止合同,不负补偿金
72.时薪标准,结算周期不超过15日
六、监督检查
七、法律责任
80,81.责令整改,赔偿损失
82.未订立合同双倍工资,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双倍工资
一个月不满一年
83.违反试用期规定
84.扣押证件、收取财物
85.赔偿金
86.过错赔偿26无效
87.赔偿金
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
47补偿金的两倍
88.危急人参安全的
91用人单位连带赔偿
其他单位未解除终止,造成损失
一、总则
1.立法目的
2.适用范围
3.基本原则
4.用人单位基本义务
5.重大问题研究解决
6.工会的作用
二、合同订立
7.劳动关系建立时间
8.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
9.不得收取押金
10.书面劳动合同订立
11.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又约定不明的处理
12.劳动合同分类
1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满10年
2.满10年,退休不足10年
3.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
用工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5.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未期限的劳动合同
16.合同生效
17.合同内容
18.约定不明的处理
19-21.试用期
19.试用期期间
20.试用期工资
21.合同解除
22.服务期
23.保密义务
24.竞业限制
25.劳动者违约金
26-28.合同无效
26.无效的情形
欺诈胁迫致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27.其他部分效力
28.无效的处理
三、合同履行、变更
29.双方各自履行义务
30.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报酬
31.加班
32.危急劳动者人参安全的情形
33-34.用人单位变更对合同影响
35.劳动合同变更
协商一致、书面
八、附则
9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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