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生公司案件事实关系图
2016-05-12 16:21:40 4 举报
荣生公司案件事实关系图显示,该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和欺诈行为。据调查,荣生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大量投资者购买其发行的理财产品。然而,这些产品并未经过合法审批,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同时,荣生公司还通过虚构项目、虚报业绩等手段,误导投资者。在监管部门介入后,发现荣生公司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目前,荣生公司已被立案调查,部分高管已被控制。此案警示广大投资者要谨慎投资,选择正规渠道和合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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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被申请人认可:该部分工程已投入使用,工程款为388.2656万元,迟延支付该款项的利息为836852.58元。
室外总体工程
华清宫项目文化广场项目
西区车库餐厅及室外工程
1、被申请人对该部分工程按照80%支付工程款没有异议,工程款为 元,利息为 元; 2、被申请人不认可该工程已经竣工、验收,但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2012年9月28日,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按照合同6.1.7条约定:被申请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因此,被申请人最迟应当在2012年11月28日完成结算工作,于该时间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工程款11184018.23元,利息2289275.27元; 3、按照合同17.5条约定: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二年。至2014年9月28日,工程质保期满,被申请人应当一次性将余款结清,质保金221.6421元,利息189276.25元。
商业用房及室外总体工程
被申请人认可:1、2012年9月28日,该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2、结算款为6635581元;3、同意支付全部款项。
商业用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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