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工报告
2016-05-16 16:40:12 0 举报
开工报告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工程项目的开始阶段。在这份报告中,项目经理会详细介绍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表和预算。此外,开工报告还会列出项目团队的成员名单,并说明每个成员的职责。在报告中,项目经理还会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提出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总之,开工报告为项目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并为团队成员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工作指导。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缴纳服务费/公证费
负责部门:商务参与部门:工程负责人:王云、宋云霄商务部门负责联系招标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联系甲方
预付款
参与部门:工程、财务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王成根据甲方开票需求,找到对应销售订单,填写开票金额,同时提交开票申请单至财务
负责部门:商务负责人:宋云霄
项目start
负责部门:售前负责人:宗瑞、杨海波
审核应付单催要发票
获取/打印招标文件
项目报名
负责部门:商务负责人:宋云霄并及时索要报名费发票
负责部门:商务负责人:宋云霄应在一月内索要发票
负责部门:工程、商务(李丽婷)付工程款时,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工程进度说明(付款往来账及发票可与商务对接数据)
分析招标文件
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审核人:李兆娜项目负责人将到货确认单移交商务部,审核负责人对照项目经理提交的采购入库单与到货确认单审核单据
获取中标公告
参与部门:工程、商务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王云、宋云霄
形成采购入库单
需求部门:工程、软件接受部门:商务项目网上报名:宋云霄项目现场报名:李虎、宋云霄报名人员应向需求部门反馈报名是否成功
合同归档
项目登记
应收回款
中标
负责部门:商务负责人:宋云霄归档类型:电子存档/原件归档
开标
负责部门:商务负责人:李丽婷
负责部门与参与部门在移交合同过程中需签字留底
参与部门:售前、商务负责人:宗瑞、杨海波、李虎等
根据获取方式:1、网上直接下载:宋云霄2、现场获取:李虎、宋云霄根据需求部门需求打印招标文件(李虎)
起草/审核合同
负责部门:工程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审核部门:商务(李丽婷)签订采购合同前,项目负责人需先将采购需求录入到金蝶系统中
项目决算
打印标书
投标保证金/其他银行证明资料
负责部门:各项目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参与部门:财务部(温连翠)每月财务将应收款清单发至业务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提供后3个月的收款计划,并进行应收款催收。
采购入库单审核完成后,自动生产待审核状态应付单
负责部门:商务负责人:商务(李兆娜)根据需求部门提供的采购申请单及采购合同,及时处理采购订单
项目工程预算编制
负责部门:工程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参与部门:商务(李丽婷)、财务(温连翠)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开工报告,商务、财务部门补充相关数据,总经理审批后交商务部门存档
移交到货确认单
参与部门:工程、商务(李丽婷)财务(温连翠)由项目负责人提请项目决算申请,并在一周内与商务、财务部门核对项目成本
项目立项
应付款
制作标书
签署合同
负责部门:商务负责人:宋云霄金蝶中录入销售订单
形成采购订单
提出质疑/分析原因
参与部门:工程(各项目负责人)、商务(李丽婷、李兆娜)、财务(王成)每周由商务部门发出应收发票清单,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向供应商传达,特殊及部分供应商可由商务联系,收到发票商务登记后,移交财务,财务部门审核应付单,形成项目成本
工程款
销售开票
技术标资料
商务标资料
签订采购合同
需求部门:工程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接收部门:商务(李兆娜)商务部门负责审核采购合同条款(含发票、税率、付款方式、账期等信息)并将合同回传给项目负责人
建立销售订单
是否中标
项目验收资料归档
封标
采购申请单
未中标
获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设备款
负责部门:商务、财务负责人:宋云霄、出纳应务必保证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打出,其他银行证明材料(税收、完税、社保、银行资信证明由财务部门提供)
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审核人:李兆娜货物到达现场后,由项目负责人找到对应的采购订单发起采购入库
项目结束
应收款催要
需求部门:工程接受部门:商务负责人:李兆娜需求部门需发送立项申请表至商务部
参与部门:售前、商务负责人:宗瑞、杨海波、李虎、宋云霄等开标现场携带的资格证明原件等由宋云霄负责
形成应付单
参与部门:工程、商务(李丽婷)财务(温连翠)由项目负责人将完整验收资料及审计资料移交商务,商务部门完成原件存档后,将相关复印件移交财务
负责部门:财务(出纳)、工程(各项目负责人)应收回款后出纳截图给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回款项目编号后入账处理。
参与部门:售前、商务售前需提前需商务沟通封标时间节点,由商务联系配合单位沟通封标、开标事宜负责人:宗瑞、杨海波、李虎、宋云霄等
退回保证金
负责部门:商务负责人:李丽婷商务部门根据采购合同规定及项目进度提请预付款,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85%,特殊情况报李总审批可特殊处理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