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类型、项目、标准
2016-05-23 15:49:26 1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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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类型、项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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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普通伤害
医疗费
凭证单据
和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相对应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计算;
无固定收入,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无法证明的,按受诉法院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固定收入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雇佣护工的,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
正式票据
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
正式票据
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014年2月11日之后,100/天)
必要的营养费
参照医疗机构意见
参照鉴定机构意见
精神抚慰金(程度:一般)
自然人侵权
1000-5000
法人或其他组织侵权
5000-50000(按自然人侵权的5-10倍计算)
因伤致残
普通伤害项目
残疾赔偿金
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特殊情况:因伤致残未影响实际收入的,可调整
特殊情况: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碍严重影响劳动就业的,可调整
残疾辅助器具费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
特殊情况:伤情特殊需要,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确定
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标准
特殊情况: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只赔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特殊情况: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康复护理-康复费
必须司法鉴定
康复护理-护理费
同普通伤害据实主张
后续治疗费
实际发生的凭证或司法鉴定
精神抚慰金(程度:严重)-伤残
自然人侵权:5000-10000
法人或其他组织侵权:25000—100000
死 亡
普通伤害项目
被扶养人生活费
参照:因伤致残计算方式
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计算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各类合理费用
交通费
住宿费
误工损失费
死亡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计算
<60周岁的,计算20年
>75周岁的,计算5年
60-75周岁之间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精神抚慰金(程度:严重)-死亡
自然人侵权:5000-10000
法人或其他组织侵权:25000—100000
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在前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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