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
2016-06-05 17:01:08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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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概说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刑罚权
制刑权
废:废止某种刑罚制度的权力
改:修改某种刑罚制度的权力
立:确立某种刑罚制度的权力
求刑权/起诉权
概念
请求对犯罪人予以刑罚处罚的权力
形式
公诉:由国家检察机关行使
*少数情况下有自诉情形
量刑权
概念
根据求刑权决定是否科刑以及科处何种刑罚的权力
内容
是否科刑
指在确定被告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基础上决定其应否受刑罚处罚
科处何种刑罚
指在确定犯罪人应当科刑的基础上,确定刑罚的具体种类和分量
行刑权
概念
对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权力
外在特征
强制程度的严厉性
适用对象的特定性
法律程序的专门性
目的
报应目的
概念
指刑罚作为对犯罪的一种回报、补偿的性质以及对此的追求
类型
道义报应
指根据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实行报应
法律报应
指根据犯罪人的客观危害程度实行报应
预防目的
概念
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实现防止犯罪发生的社会功利效果
类型
个别预防/特殊预防
通过对犯罪人适用一定的刑罚,使之永久或在一定期间内丧失再犯能力
一般预防
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一定的刑罚,对社会上的其他人,主要是指那些潜在的犯罪人,产生的阻止其犯罪的作用
(一般预防以威吓为核心)
刑罚目的二元论
报应与预防并非截然对立:报应与预防是正义与功利的关系,我们追求的是正义的功利
报应与预防的统一:以报应为主,预防为辅
刑事活动中的具体侧重
刑罚创制阶段
一般预防处于主导地位,但不超过报应限度
刑罚裁量阶段
以报应为主,在法定刑幅度内兼顾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
刑罚执行阶段
以个别预防为主要目的,但受到报应与一般预防的限制
内在属性
惩罚性
主要是通过对犯罪人的某种利益或者权利的剥夺而实现的
教育性
表明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并从道义上谴责犯罪分子
概念
刑罚是由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
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
刑罚是由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
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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