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访条例2016》流程
2016-08-01 13:29:38 8 举报
信访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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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应当由同级其他国家机关处理的,不予受理,并书 面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提出。行政机关内(特别是上对下),需要转送、交办。
国家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 定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办理期限:30日(+负责人批准延长60日)
第16条人大及其常委会
信访事项涉及的有关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国家机关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经信访复查、复核,复核机关作出最终意见并书面送达信访人。
信访事项已受理、已办理终结的,书面告知信访人不再受理。
信访人对人大及其常设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的信访事项办理结果有异议,要求重新处理的,按照有关国家机关 规定程序办理。
登记、 录入网络信访平台,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下列规定作出处理:
信访事项办理终结
第17条政府
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 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不予受理,告知信访人按法定程序提出。
此处办理结论引自国务院《信访条例》。其他流程均参考2016年8月1日施行的《浙江省信访条例》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办理结果有异议 的,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
信访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或者政策规定的,不予支持。
行政机关作出信访事项办理结果,信访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申请信访复查、复核的;
法定途径优先
第18条法院、检察院
信访人与相关主体就解决信访事项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的
信访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或者政策规定的,予以支持
依法应当由本国家机关处理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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