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矿业与卢成尧等人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图1
2016-08-18 10:19:16 0 举报
神峰矿业与卢成尧等人的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涉及的是关于采矿权的转让问题。神峰矿业作为采矿权人,与卢成尧等人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合同,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争议。可能的问题包括合同的履行情况、采矿权的转让价格、转让后的权益分配等。这种类型的纠纷通常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可能包括合同法、矿产资源法等。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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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一、2013年10月12日,朱玉莲(卡号:6228460778002535776)向杨志长中国农业银行卡内(卡号:6228461190000675415)转入人民币贰佰万元;二、2013年10月12日,朱玉莲(卡号:6224123140723880)通过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志长(卡号:6228930001102270893)转入人民币叁佰万元整;三、2013年10月14日,朱玉莲(卡号:6224123140723880)通过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志长(卡号:6228930001102270893)转入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四、2013年11月19日,朱玉莲(卡号:6217007160000440254)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行汇款3570000.00元到 杨斌账户(卡号:6228481198119674878);朱玉莲分别于2013年10月12日,2013年10月14日,2013年11月19日向原告方支付转让款共计11570000.00元
李德明将40%股权转给卢冬生
2014年2月26日
为办理过户登记
兴义市白龙岗煤矿
2003年9月12日
2005年1月17日
卢冬生持有100%股权
卢冬生将其持有的85%的股份转让给卢成尧、杨志长
将煤矿整体转让给贵州神峰矿业
支付承兑100万
四357万
登记
签订转让协议
2015年12月
李德明退伙
卢冬生入伙
采矿权转让协议
贵州神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白龙岗煤矿
李德明投资设立
2013年10月12日
2013年11月13日
一、二500万
2010年1月24日
卢冬生出资450,入伙占股60%
三300万
200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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