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工作流程
2016-08-30 17:57:26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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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工作流程是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过程,用于确保工作的完成和质量。首先,确定督办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然后,建立督办机制,包括定期汇报、检查和评估。接下来,实施督办措施,如提醒、督促和跟踪工作进展。同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障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最后,对工作结果进行总结和反馈,以便改进和提高工作效能。通过督办工作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实现组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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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立项
依据督办工作范围,确定立项时间
1、省分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即事即办,第一时间立项
2、上级信息技术主管单位(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即事即办,第一时间立项
3、省分公司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等明确要求督办落实的事项
当天立项
4、由省分公司督办,并指定省信息技术局为牵头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推进落实情况
按照省分公司要求时间立项
5、省信息技术局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和省信息技术局印发文件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
形成会议纪要后尽快完成分解立项
6、省信息技术局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主要目标任务分工明确后一周内完成立项
7、其他需要督办落实的事项
以省信息技术局主要负责人要求为准
明确承办部门(单位),确定办理内容和时限要求。对需两个以上部门(单位)共同办理的督办事项,应明确主办部门(单位)和协办部门(单位)。
汇总立项,按时限创建督办事项通知单。及时、准确,一事一立
工程建设部
交办
审批督办事项通知单
省信息技术局主要负责人
OA、工作通知、纸质、电子邮件等形式,下发督办事项通知单
工程建设部
承办
审阅并确定具体承办部门(班组)及人员
承办部门(单位)负责人
细化落实:主要措施、时间节点、预期成果、落实计划、预计办结时间等
承办部门(单位)
共同承办。分清主办和协办,主动协商,积极配合
主办部门(单位)、协办部门(单位)
反馈
主办部门(单位)确定落实计划后,应按照计划定期反馈进展情况,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
主办部门(单位)
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督办事项应按要求进行反馈
催办
主动跟踪、检查、催办,及时掌握督办事项办理进展和落实情况
工程建设部
对未及时办理的,应进行催办,下发《催办通知单》
工程建设部
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回承办部门(单位)重新办理
工程建设部
办结(延期)
办结
完成办理督办事项后,填写《督办事项办结申请单》
承办部门(单位)
审核通过
工程建设部主要负责人
审批办结
省信息技术局主要负责人
延期
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延期申请单,说明理由,提交《督办事项延期申请单》
承办部门(单位)
审核通过
工程建设部主要负责人
审批同意
省信息技术局主要负责人
归档
督办事项办结后,将督办单、承办部门反馈意见和办结申请等有关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工程建设部
OA上办理的事项可归存电子档案
工程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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