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9.18
2016-08-10 23:22:38 2 举报
行政审批内部流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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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注:在20个工作日内(法定时限)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不予颁发决定书(1个工作日)
不予批准
申请接收
受理人
分管副局长(2个工作日)
审查人
权限:受理申请,审核申请材料。操作程序和要求:受理申请,做好登记和填写受理通知书,制作证书。时限:3个工作日承办人:监管一股人员
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提出申请
制作批复(1个工作日)
决定人
申请材料审核(3个工作日)
准予批准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流程图
登记
不符合受理要求
局班子讨论(4个工作日)
出具《受理通知书》或《预收件回执》
权限:书面审查。操作程序和要求:审核核准材料。时限:10个工作日承办人:股长、分管副局长、局班子
准予通过决定书(1个工作日)
补充材料
申请人
申请编号
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股长书面审查(4个工作日)
批复送达窗口(1个工作日)
签发决定(2个工作日)
权限:签发决定。操作程序和要求:根据审查结果签发。时限:5个工作日承办人:局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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