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_2016年9月5日
2016-09-05 12:25:36 0 举报
2016年9月5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庭上审理。原告称,被告于2015年向他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本金及利息。然而,到期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其告上法庭。被告辩称,由于投资失败,暂时无力偿还借款。法庭经过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承担还款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共计11万元。此案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民间借贷时要注意签订合同,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诉讼离婚
男-过户①-女
女-过户①-男
讨论问题:(1)复婚之后,①房产过户至女方名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按赠与的一般规定,婚后受赠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房,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到另一方子女名下,是否可以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婚前买房,父母出资,登记到自己一方的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3)离婚协议中的238万银行存款和现金,如没有真实存在,结合男方当天出具的欠条,是否可以认定为男方欠付女方的款项?或对女方婚前房产的折价款,未约定情况下如何认定?(4)②房产婚后取得房屋产权证,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5)③房产首付款能否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238万元关联?如付款人为男方父母是否可以关联?
②拿房本
购置②
①通州房产(女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②朝阳房产(男方婚前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③东城房产(女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
购置①
购置③
离婚
离婚协议约定:(1)通州房产归男方;(2)朝阳房产归男方;(3)银行存款及现金238万元归女方。
复婚
结婚
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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