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2016-10-19 17:02:24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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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时,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在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此时,合同的法律效力也随之消失,双方不再有进一步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终止的原因可能包括合同期满、合同解除、合同被撤销或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等。在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处理剩余的财产、债权债务等事项。同时,双方也应当注意保护自身的权益,避免因合同终止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总之,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合同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标志着一个合同阶段的结束,也为双方开启了新的合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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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终止
终止的法定情形
债务已经适当履行
合同解除
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归同一人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后随义务:保密、协助等
约定解除
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条件成就时,该方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
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履行期间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
双方享有任意解除权:委托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
特定一方享有任意解除权
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
货运合同的托运人(交货前)
保管合同的寄存人
没有约定保管期限中的保管人
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提存
要件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债权人下落不明
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
债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法律规定其他情形
通知
除下落不明的,应当通知其继承人、监护人
后果
标的物提存后毁灭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提存期间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履行债务
领取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
拒绝其领取的情形
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到期债务
未履行或提高担保
提存部门应债务人的要求拒绝
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消灭后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解除权消灭
约定解除权使用期限,期限届满为行使的
在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
解除权的行使
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仲裁或起诉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在合理期限内行使
法律后果
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及其他补救措施,赔偿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法定抵销
当事人互负债务的,能抵销的可抵销
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均已届清偿期
债的性质允许抵销
当事人可约定不能抵销
抵销应当通知对方,自到达对方生效
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约定抵销:当标的物不一致时,可以约定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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