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
2016-10-22 09:15:00 0 举报
广发,一家以创新和专业著称的金融服务机构。凭借其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卓越的服务质量,广发已经成为了全球金融市场上的一颗璀璨明星。无论是个人客户还是企业客户,广发都能提供一站式的金融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广发将继续秉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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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广发起诉要求实现抵押权
法院审判行为
江宁法院受理立案
广发起诉及法院裁定或判决,对广发行使抵押权行为的意义
江宁法院作出557号民事判决
因法院裁定驳回,行使抵押权行为中止
2013.4.15
因法院判决,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终结;自裁定至此为行使抵押权被耽误的时间共6个月又8天
行使抵押权最后期限
2015.07.20
2013.07.23
2016.01.28
秦淮法院作出91号刑事判决
2012.04.24
江宁法院作出557号民事裁定
2013.01.15
2016.07.25
广发与协力订立借贷合同
因起诉,主债权时效中断之日,是行使抵押权之时
南京中院作出488号民事裁定
2011.10.20
广发与原告订立抵押合同
被告行使抵押权行为中止后自该日起继续行使,应补足被耽误的时间共6个月又8天
广发的行为
原告提起本案诉讼
2011.11.26
2012.08.07
广发提起主债权及实现抵押权诉讼、江宁法院民事裁定及判决、秦淮法院刑事判决对广发行使抵押权行为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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