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读书笔记
2018-11-14 18:18:29 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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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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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三、侵权责任法的性质
《侵权责任法》的性质
限制责任法抑或损害救济法
1.限制责任法
五重限制责任:“损害落在不幸的人头上”
(1)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的责任限额
(2)抗辩事由: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3)作为与不作为:第38-40条仅限人身损害
(4)自己责任与替代责任:第32(自己责任)、34(用人单位的替代责任)、35条(个人劳务责任)
(5)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数个不/充分原因偶然聚合造成损害、共同侵权行为、教唆帮助、共同危险行为)等
2.损害赔偿法
第4条【法律责任的并存规则与民事财产责任的优先性】(暂时 在法律实务中未能实行)
四、侵权责任的结构
1、一般与特殊
1)、宏观: 特殊规则不适用一般规则的抗辩事由
一般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特殊
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等
特殊混合
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2)、微观:公平责任条款
第24条【公平责任的一般规定】
第33条【无意识致害的侵权责任和公平责任】
2、保全请求权
第21条【民事权益保全请求权】
第45条【缺陷产品被侵权人的保全请求权】
3、雇主责任
第34条【用人单位替代责任与劳务派遣责任】
第54条【医疗损害的过错责任与替代责任】
第55条【医务人员未尽说明义务的医疗机构替代责任】
第57条【医务人员未尽相当诊疗义务的医疗机构替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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