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拍卖流程
2016-12-06 20:45:02 0 举报
拍卖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拍卖行确定拍卖物品和底价。然后,拍卖行发布拍卖公告,邀请潜在买家参加拍卖。在拍卖前,买家可以查看拍卖物品并了解其历史和价值。拍卖开始时,拍卖师介绍拍卖物品并宣布起拍价。随后,竞拍者通过举手或使用竞价器进行竞拍。当没有人再出更高价时,拍卖师会敲锤成交,并将物品卖给最高出价者。最后,买家支付定金并完成交易。整个拍卖过程通常在一个封闭的房间内进行,以保证公平性和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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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执行法官收到评估报告后制作材料移交技术部门
摇号确定
拍卖前发布拍卖公告,公告期:动产15天;上市国有股票或社会法人股20天;不动产或其他30天
第二次保留价下浮5-20%
无人购买
财产交付执行申请人抵债
无人竞买或最高价低于保留价
法院确定保留价
注:动产只拍卖两次,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实行三次拍卖
60日内变卖,可为评估价的50%
竞买人参加拍卖
缴纳保证金
流拍
拍卖成交
技术部门收到材料后通知当事人确定拍卖机构
公告确定拍卖日第一次拍卖
60日内第三次拍卖
拍卖成交,买受人按成交价支付价款
第一次保留价下浮5-20%
执行申请人参加拍卖可不缴纳保证金
申请执行人同意以保留价受偿
协商一致
买受人按成交价支付价款
60日内第二次拍卖
技术部门确定拍卖机构
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保留价购买
法院作出抵债裁定
法院确定拍卖保留价,为评估价
第三次拍卖终结后7日内发布变卖公告
若因履行撤回,需在拍卖前3天
解除查封、冻结或其他执行措施
法院作出拍卖裁定、变卖裁定
买受人按期支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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