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刷单名义诈骗案
2016-12-07 09:44:42 0 举报
刷单名义诈骗案是一种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犯罪分子通常以招聘兼职刷单员为诱饵,诱使受害者在电商平台上购买商品并给予好评,然后承诺返还本金和佣金。但实际上,犯罪分子并不会按照约定返还资金,而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或者直接消失。受害者往往因为贪图小利而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应该提高警惕,不要轻信网络上的招聘信息,避免成为刷单名义诈骗案的受害者。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在平台发布兼职信息
康小勇、魏永兴(四川)
实施诈骗
提现
嫌疑账号C(专用于收款)
嫌疑账号(批量账号之间资金流转)
以刷单名义诈骗案
嫌疑账号B(通常此账号专用于支付给受害人本金+佣金)
岳红花(北京)
刘日瀚、刘日海(温州)
林惠芳(福建)
洗钱
建兼职QQ群、YY群
1.批量嫌疑账号之间存在资金关系2.有提现到银行卡的行为
嫌疑账号A(专用于收款)
准备
受害人以扫描二维码、接收链接、直接转账的方式支付第一笔刷单金(120元)
部分受害人加入QQ群/YY群后,缴纳过培训费(价格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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