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三减半
2016-12-22 18:59:25 0 举报
“两免三减半”是一项针对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企业的发展。具体来说,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其成立后的前两年内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在第三年至第五年内,企业所得税税率将减半。这一政策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和减轻了税收负担,有助于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同时,这也为吸引外资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实施“两免三减半”政策,政府希望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兴业,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的进步发展。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企业所得税
科技成果转化证书/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
《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06]13号)
两免三减半
两免三减半:第一、二年地方留成部分全免,第三、四、五年地方留成部分减半
地方留成部分全免:138.85万元
指导文件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231.42*40%=138.85
增值税
2015年企业所得税共231.42万元
营业税
0 条评论
下一页
为你推荐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