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流程图
2016-12-29 16:04:45 0 举报
破产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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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法95条:债务人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法95条:债务人申请和解
法84条:法院召集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否
法71条:法院批准并公告
债务人申请破产
法97条:债权人会议表决
法79条:债务人或管理人提重整计划方案
法121条:注销企业登记
法98条:法院批准并公告,终止和解程序
管理人在破产终结之日起10日内申请
债务人所在地法院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法79条:自裁定重整起6个月提交,有正当理由,法院可延期3个月
法70条:债务人或债权人申请重整
法112条:方案通过后,管理人拍卖变价出售破产人财产
法120条:破产人无财产分配的,管理人请求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法102条:债务人执行
法57条:管理人编制债权表
是
申请人有权上诉
债务人提交材料(债权人申请时)
法院指定管理人
法8条:提交破产申请书和证据
法8条:提交破产申请书和证据、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法96条:法院批准并公告
没谈拢、未通过协议、或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则裁定和解失败
法113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没谈拢、未通过方案、或不执行方案的,则裁定重整失败
债务人7日内提异议
法58条:由人民法院确认
法14条:法院受理后25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法院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法62条: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
债权人申报债权
法111条:管理人拟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供债权人会议讨论
注:本流程图所述“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施行,现行有效)制作人:陈恩德律师,15873165288
债权人申请破产
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
企业破产流程图
法89条:债务人执行方案
5日内法院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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