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坤工贸
2017-01-08 15:44:42 0 举报
帝坤工贸是一家综合性的工贸企业,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团队,致力于研发和生产各类产品,涵盖了多个领域,如机械制造、电子科技、化工材料等。帝坤工贸以“诚信、创新、卓越”为经营理念,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支持。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与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帝坤工贸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不断创新发展,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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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A公司对涉案200万元款项性质进行了多次不同的主张
(2013)鲁民一终字第**号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二审
(2014)临商初字第**号民间借贷纠纷
二审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实”,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被上诉人A公司对涉案200万元款项性质的主张
涉案200万元为投资款
(2015)临民初字第**号不当得利纠纷
自认按C公司指示,汇入B公司账户,性质为投资款
涉案200万元,为借款
判决认定涉案款项为投资款
(2011)德中民初字第**号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认定为不当得利
A公司主张
时间点
由上图可以看出,本案中涉及的200万元款项的性质并不是不当得利,A公司曾认可涉案200万元款项为投资款,因无证据予以证实,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理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欠缺法律上的原因),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A公司在主张涉案200万元款项为投资款未得到支持后,转而提起民间借贷,可见其在提起民间借贷时也并不认为支付200万元款项是缺少法律上的原因,因此B公司并不存在不当得利,本案实质是A公司与C公司的涉案款项性质之争。
涉案200万元,为不当得利
该案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裁定由最高院提审,现在正处于再审审理期间。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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