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出借
2017-01-13 09:59:19 0 举报
合伙出借是指两个或多个合伙人共同出资,向借款人提供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合伙人之间共享风险和收益,借款人只需向其中一个合伙人支付利息。这种方式可以降低借款人的负担,同时也为合伙人提供了投资机会。然而,合伙出借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如果借款人违约,所有合伙人都需要承担损失。因此,在进行合伙出借时,合伙人需要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并签订详细的合同来保障各方权益。总之,合伙出借是一种灵活且有潜力的借贷方式,但也需要谨慎对待。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2010.1.5
张斌、陈保平、何庆三方《合伙协议》:张出资1200万元陈出资1500万元何出资300万元
张斌、陈宝林签订《合伙协议》
张斌、陈宝林签订对账协议
陈宝林、尚华出借给胡玲秋、大唐置业等6000万元,张斌以陈宝林名义出借1100万元
2009.8.19
2009.8.20
伪造协议书,否认合伙关系,张斌据此于2014年另案起诉大唐置业要求另行偿还3575万元本息(1575+2000)
以张斌、陈保平名义与胡玲秋、大唐置业等补签借款合同
张斌、胡玲秋签订以房抵债的购房意向书、补充协议(实为伪造),张斌以陈保平名义代签:张追加375万元购房款陈追加450万元购房款
2010.2.8
2009.1.17
200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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