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处置中的行政违法风险
2017-02-14 09:37:39 0 举报
在违法建筑处置中,行政违法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政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程序违法,如未依法进行公告、听证等程序,导致行政行为无效;其次,行政机关在处理违法建筑时,可能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如未经合法评估就强制拆除,或者未给予合理的补偿;再次,行政机关在处理违法建筑时,可能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因此,行政机关在处理违法建筑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以防范和控制行政违法风险。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主体方面
水利、交通运输部门对特定的违法建筑具有处置权限
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没有认定违法建筑的职权;乡镇政府不能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处罚。
规划(城管)、国土部门具有违法建筑认定、处置的权限
一、1. 通知当事人到场;2.告知处罚的依据;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等二、1.拆除前 告知当事人自行拆迁,张贴公告;2.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三、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四、国土部门的处罚决定,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仍属违建主体,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处置。六、依据《城乡规划法》作出的认定,需提供该区域属于城乡规划区的证明。
程序方面《行政强制法》的规定
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行政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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