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旧房改造-集体土地
2017-03-02 10:30:03 0 举报
危旧房改造是指对城市中存在的老旧、危险房屋进行改造和更新,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水平。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危旧房改造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例如,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在进行危旧房改造时,应当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总之,通过合理规划、科学设计、精心施工和有效管理,我们可以将集体土地上的危旧房改造成为安全、舒适、美观的新住宅,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自主改造路径
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由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90%、80%
国有土地上房屋
集体土地上房屋
公共利益的需要(含旧城改造)
征收路径
目的
征收拆迁路径
主要条件
另有收储路径、城市更新路径
上月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段与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
村民集体决议,委托村委会实施
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而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自主改造的难点:1.没有明确的操作规则2.未签约人群的强拆依据不足3.如原地重建,过渡安置困难。4.如异地安置,需另批新地;旧地利用周期长。5.需筹措资金。
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路径分析
国务院《征补条例》《浙江省征补条例》《宁波市征补办法》及相关细则
《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浙江省村级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及细则
补偿标准
改善农户居住环境、集约用地
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方案经依法批准
参考左边,制订方案。以住房安置为主。
征收决定公告日,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另有补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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