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轩房地产股权结构图
2017-03-23 17:35:07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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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轩房地产的股权结构图显示,该公司的主要股东为创始人张华持有51%的股份,其余49%的股份则分散在多个小股东手中。其中,第二大股东为李轩,持有10%的股份。其余的小股东包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风险投资机构以及一些个人投资者。这种股权结构保证了公司的决策权在创始人手中,同时也引入了外部资本和员工的积极性。此外,通过分散股权,也降低了公司的风险集中度。总的来说,华轩房地产的股权结构既体现了创始人的领导地位,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利益分配。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2016年10月24日申请
(2015)黔义调字00008号《民事裁定书》
股权转让协议
黔西南州华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0万
申请司法调解
达成调解,下发南人调字(2015)08号调解书
2015年9月1日,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并承诺于10月10日之前向其还还款
陈克有
卿瑞临
兴义市南盘江镇调解委员会
李锦成
黔西南州华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及案件事实
卿瑞临陈克有王风
10%
侯金梅
2015年7月31日,出具保函
45%
将其持有的45%股份转让,价格2680万元
35%
2015年9月2日
谢敏
王风
下发
强制执行
司法确认,调解书生效
申请
事实问题:股权转让虚假公司不得为股东提供担保股权转让价款为450万,2680万过分高于实际价格股东恶意串通,抽逃出资侵害他人合法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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