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第二部分
2018-05-10 18:57:48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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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行政法复习精华2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行政行为
判断(三性)
处分性(法律性)
客观上法律后果
主观上意思表示
红绿灯本身不是,带上意思表示就是
特定性
和人数没关系
不仅仅看名字
特定事项和特定人
外部性
机构,机关之间等内部的都不是
成立
主体
行政主体实施,实施人员意志健全
内容
表达发生法律效果意思
程序
送达给当事人
效力问题
拘束力
推定的效力
生效即产生
确定力
实质上确定
争议期过后产生
执行力
现实中实现的效力
履行期过后产生
消灭
无效
明显违法自始无效
随时主张或宣告无效,可以国家赔偿
撤销
一般违法,明显不当
法定程序撤销,撤销后可以获国家赔偿
废止
法律依据改变,客观情况变化,目的实行了
废止前有效,信赖保护国家赔偿
不推翻之前的效力
分类
选择度(合法还是合理的争议)
羁束行为
裁量行为
对人利益影响(行政程序是否放宽)
授益行为
负担行为
启动方式(行为不作为构成)
依申请
依职权
是否特定方式(行政行为效力)
要式行为
不要式行为
行政处罚
行政主体:机关+授权组织
特点:依职权的行为,负担性的行为
种类
自由罚:行政拘留
行为罚:责令停业,吊销
财产罚: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声誉罚:通报批评
其他
设定
创设
法律都可以
行政法规:限制人身自由除外
地方性法规:限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部门和地方规章:警告,罚款,额度上限要国务院,或所在省人大常委会
规定
对上位法作出具体规定
不能突破上位法的规定行为,种类和幅度
实施
实施主体
机关管辖
地域: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行为和后果)
级别: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有权机关
指定:上一级机关指定争议情况
集中处罚:国务院或授权的省级政府可以决定
中央垂直领导和限制人身自由不得集中行使
授权实施
社会组织
委托实施
还可以委托给机关外的事业单位
实施规则
处罚看能力
<14不处罚,14-18从轻,精神病人不处罚
过时不处罚
一般为两年
罚刑可折抵
刑罚中折抵罚款和拘留刑期,没收不折抵
一事不再罚:一个行为
违反一个法条
多个同种处罚❎
多个不同种处罚❎
违反多个法条
多个同种处罚❎
多个不同种处罚✔️
实施程序
简易程序
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
一般程序
至少2人执法
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
7日内送达
听证程序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大额罚款
公务回避
笔录效力,没有案卷排他
3日申请,7日通知
实施执行
职权分离
行政机关决定
国库所有
银行收缴
当场收缴例外
小额,特殊地点,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然后2日内交至银行
强制
日3%处罚有权直接干,无权法院干
治安处罚:考总则规定
处罚种类
警告,吊销,罚款500以下派出所实施,拘留15日以下,没收,限制出境外国人
处罚主体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500以下派出所
时效
6个月不再罚
一般程序
调查:传唤(不超过24小时),询问,检查(工作证+检查证(例外)),扣押
决定:30日内审结重大复杂60日
送达:当场交付or2日内送达,受害人抄送副本
简易程序
200元以下当场处罚
听证程序
吊销或2000以上罚款
调解程序
民间斗殴损坏财物,调解后不处罚,调解不成处罚
执行制度
拘留合并
合并不超过20天
拘留暂缓
起诉或复议,有保证人或应拘日每日200保证金,可以暂缓
行政许可
设定
范围
设定范围
一般许可
公共利益个人利益活动
特许
自然资源公共资源
认可
职业资质资格
核准
产品设施的检验检测
登记
企业组织设立
子主题
可以不设定
自主决定,市场调节,自律管理,事后监督的
权限
经常性许可:法律法规地方法规
非经常性
国务院临时性决定,省级地方规章
地方满1年继续,要报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禁止
对于中央立法无特殊禁止
禁止地方上的限定
国家统一资格资质
企业其他组织设立登记
外地商品服务进入许可
程序
必须采取听证会论证会
及时评价,该修该废
省级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停止
实施
实施主体
授权实施
委托实施
机关之间相互委托
集中实施
一个机关实施,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决定
统一联合集中办理
政府指定一个机关牵头办理
实施一般程序
申请受理
人身许可外可委托
电子政务
正当程序
实质内容2人以上审核
跨级上报
一套资料两级审理
陈述申辩
重大利益,可以申辩
政务公开
准予许可应当公开
期限
补正5天,否则视为受理
决定
一机关:20-30天
平级多机关:45-60天
跨级多机关:初审20天
颁证:10日内
听证,招标,拍卖,检测扣除另算
一般原则上不得收费,收了也是国库的
延续:届满30日前申请,到期没回复视为准予
听证
重大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听证
依申请5日内申请
听证主持人实体程序的公务员回避
提前7天通知时间地点,20日组织完毕
要有笔录做决定
特别程序
特许要竞争,最优者拿证
认可:个人考试,单位考核
核准5日内派2人以上核准,不需进一步分析当场决定
登记材料齐全,法定形式
有数量限制,多人符合按顺序决定
监督检查
责令改正
资源开发未履行开发利用义务
限期改正
未履行低廉收费,普遍服务,稳定服务
限期改正
设备存在隐患
停建,立即改正
撤销许可(涉及公共利益不撤销)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超越职权(被越权的机关可以撤),违反程序,乱授权
可获赔偿
申请人欺骗贿赂
不可赔偿
注销
期满未续
丧失主体能力
撤销撤回吊销
撤销是违法取得,吊销是合法取得做不法事情,撤回等同于废止
发生不可抗力
撤回与补偿
行政机关先行处理
法院审理适用调解
有单行法用单行法,无则用实际损失,特许撤回,投入损失补偿
行政强制
概述
措施:防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是预防性的
对人对物对场所
不服可以起诉或复议
执行:实现另一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替代性,有时有惩罚性
间接:代履行
直接:划拨,拍卖,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对执行不服,对执行内容不服还是执行行为不服
强制措施
创设
法律不限
行政法规不能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其他保留等
法律授权法规去做细则可以
地方性法规管地方事务,范围查封扣押
规章无权创设
规定
不突破上位法对象,条件和种类
实施主体
机关(人身自由冻结只能法律规定)+授权(不能限制自由,查封,扣押,冻结),委托禁止
实施程序
一般程序
报批
单位负责人批准
表明身份
2人以上执法证件
通知
当事人到场
告知
告知理由,依据,权利
听取申辩
笔录
当事人执法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的要注明
特殊
紧急情况24小时补办批准
限制人身通知家属立即
紧急情况限制人身立即报告补办批准手续
特殊程序(查封扣押冻结)
对象
与违法相关财产
无关,或生活必需,其他机关已查封的,不得强制
期限
30日+30日
特殊事项另行计算但是要书面告知当事人
费用
检验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出
后续处理
没收销毁,划拨
解除强制措施
无关的东西要解除,比如车上的货
解除查封扣押后立即返还
已处理价格明显低的给予补偿
强制执行
种类
间接
代履行
义务人承担费用
恢复原状,排除妨碍
执行罚
收取强制金
金钱给付的义务
直接
国家强制力
间接搞不定时用
设定:法律绝对保留
处罚许可措施执行的设定限制要求是越来越高
实施主体
间接
一般行政机关
直接
5+1(公安国安税务工商海关+县级以上政府),查封扣押的机关有拍卖权
人民法院
执行程序
一般程序
启动
催告
陈述申辩
决定执行
执行错误
恢复原状,返还,给予赔偿
比例原则
执行方式: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签订执行协议
时间限制:不得在夜间,法定节假日强制执行
手段:不得对居民停水,停电,停供热,燃气等,居民!!
标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预先公告,法定期间不复议,不诉讼,不拆除才可以执行
金钱缴纳义务
先间接,后直接
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金,30日满不履行可以拍卖划拨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危害交通安全,环境污染和破坏自然资源
提前3天催告,代履行费用当事人承担
代履行要派员监督
原则上无利益关系第三方
法院非诉执行程序
条件
当事人不履行,不诉讼,不复议
无强制权的机关期满后3个月申请法院执行
催告
10日不履行强制执行
管辖
申请机关所在地法院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一般是基层法院
申请
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当事人意见催告情况,标的情况,其他
受理
5日内受理,不受理可以上一级法院复议
裁定
形式审查,7日内执行裁定
实质审查,听取双方意见,30日裁定
紧急情况,院长批注5日内执行
复议
15日之内上级复议,30日裁定
收费
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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