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备案办法结构图》2
2017-03-30 15:08:33 0 举报
《登记备案办法结构图》2是一种详细的图表,用于展示和解释各种登记备案的流程和规定。这个结构图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登记备案的基本要求和条件,如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材料等;其次,是登记备案的具体流程,如提交申请、审核、公示等;然后,是登记备案的结果,如获得许可、被拒绝等;最后,是登记备案的后续管理,如定期检查、变更、注销等。这个结构图的目的是帮助公众理解和遵守登记备案的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检查方法
登记、备案及监督检查过程中临时性暂停管理人的相关业务办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复制、要求签署文件等
管理人注销
(一)\t信息报送、披露异常的;(二)\t被行政机关列为严重失信人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三)\t被监管机关行政处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四)\t处于失联状态的;(五)\t因异常经营被要求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六)\t产品募集完成后未按要求履行备案手续的;(七)\t协会认为其他需要公示的诚信信息。
(一)\t查看、走访检查对象的经营场所;(二)\t查阅、调取检查对象及其私募基金产品相关的制度、文件、凭证和账户信息等资料;(三)\t查阅检查对象的系统软件、电子设备及其存储的相关信息;(四)\t约谈、问询检查对象及其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从业人员;(五)\t协会认为其他必要的检查方式。
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单位配合
管理措施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对相关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的,单独或者综合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强制培训、加入黑名单等管理措施
人员管理措施
监督检查
情形
临时措施
失联公告程序
纪律处分
间接检查方法
直接检查方法
(一)\t被公安、检察、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二)\t被主管机关行政处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违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的;(三)\t向协会提交的资料、报送的信息存在虚假或者重大遗漏的; (四)\t缺乏展业基本的人员、场所及资金,经营管理失控的;(五)\t存在公开募集、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保本保收益、“资金池”等违反底线性要求的情形,情节严重的;(六)\t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相关规定,协会认定应当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的情形。
暂停备案
协会采取管理措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会员单位的,视情形性质和情况,单独或者合并对其及从业人员实施纪律处分。
检查记录
违规性注销注销后不得登记
主要情形
(一)\t因涉嫌金融犯罪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二)\t逃避、拒绝、阻碍监管机关行使监管职权和协会自律管理,情形严重的;(三)\t未在限期内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或提交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不符合要求的;(四)\t失联公示期内未能与协会取得有效联系的;(五)\t向协会提交的资料、报送的信息存在虚假或者重大遗漏,情节严重的;(六)\t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相关规定,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影响行业秩序的。
强制托管
诚信公示
未能就相关事项通过系统预留联系方式与管理人取得有效联系的进行失联公告
(一)\t无在管私募产品,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的;(二)\t登记后12个月内未备案首只私募产品的;(三)\t所有在管私募产品清算后12个月内未备案新私募产品的;(四)\t最近三年日均基金管理规模低于200万,且发生过两次及以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五)\t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t违反协会关于基金募集行为相关规定的;(二)\t违反协会关于基金运作相关规定的;(三)\t敷衍、回避及不配合协会办理投诉、统计、检查等相关事项的;(四)\t违反两项以上本办法关于管理人从业人员、经营场所、信息填报等持续经营展业相关规定的;(五)\t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关联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
直接检查对象
(一)\t违反私募基金财产独立运作相关规定的;(二)\t违反协会关于专业化经营等相关规定的;(三)\t违反协会关于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的;(四)\t其他违反协会关于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协会认定应当强制托管的情形。
经营性注销注销后附条件登记
要求管理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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