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类资料的统计描述
2017-04-26 22:59:37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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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统计学-分类资料的统计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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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分类资料的统计描述
常用相对数
相对数
两个有联系指标之比
表示事物的相对关系
率(频率指标)
某现象发生的频率或强度
某时期内发生某现象的观察单位数/同期可能发生某现象的观察单位总数×比例基数
构成比(构成指标)
事物内部各构成部分所占比重或分布
大小
受构成部分数值自身变化影响
受其他构成部分数值自身变化影响
某一组成部分的观察单位/同一事物各组成部分的观察单位总数×100%
相对比(比)
任意两个指标之比
甲指标/乙指标×100%
动态数列(时间数(序)列)
一系列按时间顺序排列起来的统计指标
说明事物随时间得变化和发展趋势
绝对增减量
发展速度
增减速度
平均发展速度
(环比)几何平均法
G=n√(an/a0)=n-1√(an/a1)
平均增减速度
平均增减速度=平均发展速度-1
应用相对数应注意问题
计算相对数
例数较少
相对数波动较大
应同时列出分子和分母
或李处抽样误差或可信区间
例数很少
各种偶然因素都可能导致相对数较大变化
最好用绝对数表示
计算比和率时分母不能太小
临床试验n≥100
动物实验n≥10
计算观察单位不等时的几个率的平均率(合并率)
不能直接相加求得
构成比与率的区别
构成比不能说明某现象发生的强度或频率大小
频率指标才能说明事物发生的严重程度
资料可比性
除要对比的因素其余影响因素影尽可能相同、相近
观察对象是否同质
研究方法是否相同
观察时间是否相等
地区、周围环境、风俗习惯和经济条件是否一致或相近
观察对象内部结构是否相同
两组资料年龄、性别等构成不同
可分别进行同年龄、同性别的小组率比较或标准化后作比较
样本率的假设检验
不能仅凭数字表面相差大小下结论
抽样研究中比较两个及以上的构成比或率
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比较
u检验、卡方检验
标准化法
标准化(标化、调整)率p`
理论值,不能代表实际水平
意义
进行几个总率的比较
由于内部构成不同并影响相互比较的结论
采用统一标准对几个总率的内部构成进行校正后再比较
基本思想
采用统一的参照标准
消除内部构成比这一混杂因素
使总率或总均数具有可比性
计算
直接法
用于各(年龄)组(死亡/发病)率已知
需提供各(年龄)组的人口或人年数,或各组的人口或人年数构成比
一般选择具有代表性,较稳定,数量较大的人群作标准
或选相互比较的人群本身作为标准组
间接法
用于各(年龄)组人口数和死亡总数
需提供各(年龄)组的死亡率和总死亡率
注意事项
各小组率有明显交叉时
不宜采用标准化法
应分组(分层)比较小组率
如不计算标准化率,分别比较各分组的率
可得正确结论,但不能比较总率的大小
两样本标准化是样本值存在抽样误差
两组标准化的总体率是否不等的结论还应作假设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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