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2017-04-23 22:22:22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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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规范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它是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包括物权关系、债权关系、亲属关系、继承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符合民法的规定,通过合法的方式实现。民事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是相互对应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保护,主要依靠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民事权利
概念
民事主体享有的特定利益(法益)
宪法和民法确认的权利(判例、司法解释、私法自治)
受国家强制力保障
分类
内容
绝对权(对世权)
财产权
物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其他:智力成果权
人身权
人格权
身份权
配偶权
亲权等
相对权(对人权)
债权
作用
支配权
支配权利客体
禁止其他人妨碍其支配行为
请求权
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履行民事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
基于基础权利形成,有基础权利才能有请求权
形成权
权利人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抗辩权
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以权利存在并提出请求为前提,他人权利并不因此消灭
通常对抗请求权,但不限于请求权
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
否认权(不是抗辩权)拒绝他方请求,否定其权利存在
行使
事实行为方法
占有或消费,使用等
民事行为方法
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订合同
保护
国家保护(公力救济)
民事诉讼
自我保护(私力救济)
自卫行为
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有侵害的现实危险;防止损害发生或扩大
正当防卫
有不法侵害
紧迫性
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
目的是保护本人或他人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
限度,防卫过当要负赔偿责任
紧急避险
以损害较小利益保护较大利益,其他要求同上
自助行为
保护自己利益
情势急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
方法适当(扣押财产,约束自由)
限度
实施后当事人无异议便罢,有异议需向法院申请处理,驳回或迟延对相对人造成损失的行为人要负赔偿责任
民事义务
由民事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约定
是为了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约束手段
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民法规定的民事主体应负的义务
当事人协商约定的义务,该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
不作为及不侵害不妨碍
民事责任
民事主体违法民事义务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违宪责任
民事制裁是特定国家机关实施的强制性措施
特征
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承担的责任
为了补偿权利人的损失和恢复民事权利的圆满状态
既有有过错责任也有无过错责任
内容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协商
与民事义务的区别
性质:义务是当为,而不为则产生责任
功能:义务是实现权利的必要条件,责任是保证权力的辅助条件
拘束力:不履行义务或侵害权力产生责任,必要时司法机构可采取强制措施
财产/非财产
违约/侵权/其他
无限责任/有限责任
全部财产承担是无限责任,民事责任除法律特殊规定适用无限责任
单独责任/共同责任
按分/连带/补充责任
过错/无过错/公平
承担
方式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原状;10,赔礼道歉
自动承担
请求承担
强制承担
侵权、行政、刑事责任同时存在优先承担侵权责任
免除
法律规定的免除事由(如不可抗力等)
自愿原则,权利人放弃追究
民事法律关系
概念、特征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
我国民法应以民事权利为本位,民事法律关系为核心
要素
主体
当事人
权利人
义务人
责任人
权利、义务、责任的所属
客体
物
客体决定内容,而非内容决定客体
权利、义务、责任的所附
基本内容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是维护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
权利、义务、责任的具体化
民事法律事实
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受民法调整
构成
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又称民事法律事实结合
行为
作为/不作为
合法
违法
侵权行为
债务不履行行为
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有时也会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
非行为事实(自然事实)
事件
客观现象的发生
状态
客观现象的持续
其他民事权利分类
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存在,从权利才存在,主权利因各种原因消灭时,从权利同时消灭
一般情况下从权利不得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转让
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于某特定民事主体:人格权身份权等,矿藏水流等所有权归国家,是专属权
不属于特定民事主体专有:大部分财产权
既得权与期待权
权利人已经取得而可以实现的权利,如房屋所有权
将来可能取得的权利,如遗产或其他附条件、期限的权利
原权与救济权
原有民事法律关系中存在的权利,如物体的所有权,合同的债权
原权受侵害或有侵害的现实危险时发生,目的在于救济被侵害的原权,如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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