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2018-01-05 10:38:25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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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完全知识点总结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第一章 金融、资产管理、投资基金
第一节 金融市场与资管行业
金融与居民理财
货币资源来源于居民
居民是基本经济主体
居民理财
货币储蓄(改开前)
投资(改开后)
金融市场分类
交易工具期限
货币市场(短期)
资本市场(长期)
交易标的
票据市场
证券市场(股债基)
衍生工具市场
外汇市场
黄金市场
交割期限
现货市场
期货市场
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市场参与者
政府
中央银行
金融机构
支配者
个人、企业、居民
资金供给者
金融工具
信用工具、契约
交易的组织方式
交易所
柜台
网络
金融资产概念
债权
股权
资管的特征和行业职能
资产管理的概念
受托、通过证券投资或提供金融资产管理服务、达到投资者收益目标、收费
参与方
委托方
受托方
受托资产
货币类资产,非实物资产
管理方式
通过投资与标的实现增值
资产管理的职能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搜集信息以饷决策,融投投融
满足投资者需求,联系资金供需双方
金融资产定价
我国资管现状
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
公募基金及非公募资产管理计划
私募机构
私募证券
私募股权
私募VC
信托
集合资金信托
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
集合资管计划
定向资管计划
期货
保险资管
企业年金、保险资产
第三方保险
投资连结险
第二节 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的定义
组合投资、专业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发行收益凭证,集中资金投资
间接投资工具,涉及当事人: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
投资基金的分类
证券基金
投资于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债券、货币、衍生工具
私募股权基金
对非上市公司进行权益性投资
风险投资基金
投资于不具备上市资格的小型高新技术企业
对冲基金
“风险对冲过的基金”,基于投资理论和操作,利用杠杆,承担高风险获得高收益
另类投资基金
房地产、ABS、对冲基金、大宗商品、黄金、艺术品
第三章 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
第一节 分类概述
法律形式
契约型(我国)
公司型(美国)
运作方式
封闭式
开放式
投资对象
股票
证监会规定80%以上投股票
债券
证监会规定80%以上投债券
货币
证监会规定100%以上投货币市场
混合
证监会规定投股票、债券、货币但不满足以上任一即为混合
FOF
证监会规定80%以上投基金
投资目标
增长型
追求增值、不注重短期、投潜力股
收入型
追求经常性收入、投蓝筹、公司债、政府债
平衡型
取中,既重增值又重当期
投资理念
主动型基金
力图取得超越基准组合表现
被动型基金/指数型基金
试复制指数表现
募集方式
公募
可向公众发售份额,对象不固定
金额门槛低,适合中小投资者
接受严格监管
私募
非公开,只能面向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只能面向特定投资者
资金来源及用途
在岸
当事人、募集资金、投向均为境内
离岸
除上述条件外
特殊类型基金
系列基金/伞形基金
多基金公用基金合同,子基金独立运作,可相互转换
FOF
公募可投公募
保本基金
引入保本保障机制
上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交易所交易、诞生于加拿大,被动跟踪指数
上市开放式基金
可场内场外交易、我国原创
QDII
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的基金
分级基金
风险收益不同的子份额
第二节 股票基金
股票基金与股票区别
基金净值1日1价,股票实时价
股价受多空影响,基金净值不受数量影响
基金净值较难判断
基金风险分散
类型及特点
投资市场
国内基金
国外基金
单一国家型
区域型
国际型
股票规模
小盘股
<5亿 20%以下
中盘股
大盘股
>5亿 50%以上
股票性质
价值型
低市盈率、蓝筹、收益型、防御型、逆势型
成长型
持续成长性
业绩持续增长
趋势增长型
波动大业绩有望加速
周期型
利润随经济周期波动较大
平衡型
投资风格
大、中、小盘与成长、平衡、价值3*3组合
行业
基础行业
资源类
房地产
金融服务
科技股
第三节 债券基金
较债券
收益不固定
无到期日
风险分散
类型及特点
基本分类
发行者
政府债
企业债
金融债
子主题
到期日
短期
长期
信用等级
低/高
特点
标准债券型
仅投固收不投股票
普通债券型
80%以上债,其他股票
一级债基
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增发但不参与二级市场买卖
二级债基
一级二级均可买卖
其他策略型
可转债基金
第四节 货币市场基金
长期收益率低,高流动性,适合风险厌恶型现金管理
通常由政府、金融机构及大型工商企业发型,到期日短于1年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可投
现金
1年以内银行定存、大额存单
剩余397天内债券
期限1年内债券回购
期限1年内央行票据
剩余397天内ABS
不可投
股票
可转债
剩余397天以上债券
信用等级AAA以下企业债券
国内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及该标准下的短期融资券
流通受限证券
第五节 混合基金
据资产配置分类
偏股型
股50-70,债20-40
偏债型
与上相反
股债平衡型
股债均为40-60
灵活配置型
据市场调整
第六节 保本基金
保障机制
管理人承担保本清偿义务
担保人对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管理人与保本义务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保本义务人负债偿付份额持有人损失
类型
本金保证、收益保证、红利保证
保本策略
对冲
固定比例投资组合
计算最低保本资产价值
计算风险资产最高可承受损失
风险资产=放大倍数*(投资组合现时净值-价值底线)
第七节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特点
被动操作
投资于某一指数的成分证券,比例、种类固定
实物申购、赎回
申购、赎回的是股票不是货币,变现自行操作
有最小申购、赎回份额的规定
一、二级市场
一级市场30万份以上、合格投资者交易
二级市场与股票一样交易,使价格回归净值
类型
根据标的市场
股票型
全球指数、综合指数、行业指数、风格指数
债券型
根据复制方法
完全复制
上证50ETF
抽样复制
以最低交易成本构建样本组合
套利的结果:最终净值取决于市场对于指数的真是需求
LOF
申购赎回的是基金份额对应的现金
可在代销网点交易,ETF交易所
没有交易门槛
可以是主动型基金
净值报价频率约1天,低于ETF
ETF联接基金
申购门槛低
90%与ETF一致完全复制,10%自住投资
银行券商渠道申购赎回
参照开放式基金收取管理费(10%部分)
第八节 QDII基金
多币种计价募集、降低投资组合风险性
投资对象
货币市场工具
银存、存单、汇票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
国际金融组织发行证券
政府债、公司债、可转债、按揭BS、ABS
谅解备忘录国家挂牌交易股份和存托凭证
谅解备忘录国家公募基金
指标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证监会认可境外交易所的权证期权期货
禁投对象
不动产
房产按揭
贵金属
实物
借入现金,不超10%
融资购买证券
无基础资产卖空
证券承销
第九节 分级基金
份额
母基金(A+B)
普通股指数基金份额/高风险收益/可场外场内交易,可选是否拆分
A类
约定收益/低风险收益/场内交易
B类
获得扣除A类份额约定收益外母基金的全部收益或亏损/高风险收益/场内交易
分类
运作方式
封闭式
发行后只能二级市场交易/有存续期,之后转LOF/利于债券
开放式
可子母转换,具有流动性
投资对象
股票
债
QDII
投资风格
主动
被动(指数)
募集方式
合并
分开
子份额收益分配
简单融资型 B融A钱
复杂型 期权融资
是否存在母基金份额
、存在
不存在 净值失真
折算条款
定期折算
不定期折算
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第一节 概述
概念
广义:有监督权的政府机构、基金业自律组织、基金内部监督部门、社会力量
狭义:有监督权的政府机构
内容全面、对象广泛、时间连续、主体权限法定、强制
体系
监管目标
目的效果、出发点价值归宿、宗旨、依赖有机配置
体制
主体职权体系
内容
主体和主体的活动
方式
手段措施、事前中后监管、狭义仅包括后续处理措施
监管目标
保护投资人和当事人权益
投资人首要目标
规范活动
直接目标、前提条件
促进健康发展
原则
基础--必要条件\宏观--抽象
保障投资人利益原则
集中体现、首要目标
适度监管原则
高效监管原则
价值最大化、有管有放
依法监管原则
审慎监管原则
偿付能力和风险防控--内控、资本充足、流动性
公开公平公正监管原则
透明度、衡量标准、一视同仁
第二节 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证监会的职责和措施
分工
依法负担国家对证券市场实施集中统一监管
内设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承担具体职责
地方证监局--派出机构
职责
证监会
制定规章,审批核准注册权
基金备案
监督基金管理人、托管人
制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监督信息披露
监督基金协会活动
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证券投资基金重大政策研究、制定监管规则
审核基金行政许可
监管基金管理公司、托管航、代销机构
监管证监局、交易所
证监局
辖区内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内控、高管、销售行为、披露
辖区内外地公司分支机构、代销机构的行为
措施
检查
事中监管
调查取证
查阅封存资料、冻结账户
限制交易
行政处罚
没收、罚款、责令改正、警告、暂定撤销业务许可、停业
证监会人员义务责任
2人出检、合法证件
保密
清廉
离职后被监管机构任职冻结期
干部3年、一般2年,经批准可任督查、风控总监
行业组织
历史
2001年8月证券业协会基金公会成立
2007年成立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司会员部
2012年6月成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性质
社会团体法人
组成
普通会员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
联系会员
基金服务机构
特别会员
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直属公司、地方基金业协会、其他资管
构成
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
执行机构
基金业协会理事会
职责
维护权益
制定执业行为准则
组织考试教育
调解矛盾
非公开募集等级
第三节 对基金机构的监管
基金管理人监管
公募基金管理人为管理公司或证监会承认机构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注册、实缴1亿
主要股东业绩良好,3年不违法、公司净资产2亿、自然人资产3000万、境外10年
非主要股东公司净资产5000万、个人1000万、境外5年
15人从业资格
董监高复合基金法任职资格
营业场所、治理结构
股东变更、设立公司证监会批准
管理人员
董监高
3年经历
从业资格
督察长会计法律稽核工作经历
基金经理
从业资格、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3年证券投资经历
3年不违法、无法定不能任职情况
竞业禁止
不能任托管人和其他管理人
份额持有人权益优先
职责
募集、备案
记账、分配
会计报告、基金报告
确定净值、信披
召开持有人大会、保存资料
行使诉讼权
禁止行为
其他资金混同投资
不公平对待资金
为外人牟利
违规承诺
挪用资产玩忽职守
泄露信息
投资限制
投资向管理人汇报
内部治理
基本原则
份额持有人权益优先
管理人股东禁止
虚假、抽逃出资
干预经营
他人谋利
不得成为管理人控制人
犯罪执行未愈三年
净资产地域实收资本50%
负债达到净资产50%或债务违约
计提风险准备金
监管措施
违法
限制业务活动
限制分红和高管报酬
固有资产权利
换或限制董监高
股东转让股权
重大风险
限制、整顿、托管、监管
换董监高
取消管理人资格
限制出境、控制财产
职责终止
取消资格
份额持有人大会解散
撤销破产
托管人监管
准入
银行-证监会、银监会
非银行-证监会
条件
净资产、风控
专门托管部
从业资格人数
安全保管资产条件
清算交割系统
场所、安保设施
管理人、托管人不能相互持股
监管职责
保管财产
开户
分基金设账户
保存活动记录、账册资料
按指令办理交割
信披
对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复核基金净值和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监督义务
拒绝执行违约指令并报证监会
已生效违约同上
对托管人监管
责令整改
逾期未改1限制业务2换高管
取消托管资格
3年没托管
违规
服务机构监管
销售机构注册
治理结构、内控风控
财务良好运作规范
营业场所安保设施
信息平台通过联网测试
完善清算结算流程
评价投资人风险等级体系
制定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应急措施
反洗钱内控
其他机构备案
销售支付机构、估值机构、评价机构、IT
法定义务
总-勤勉、应急系统、保密
基金销售、支付、登记-确保份额独立、避免挪用
销售-风险揭示、按风险评级销售
登记-保留登记数据20年
投顾-业绩如实陈述、不承诺投资收益
第四节 基金活动监管
募集、销售
公募注册
申请报告、合同草案、托管草案、募集说明草案、法律意见书
合同包括:募集目的、名称、管理人托管人、运作方式、封闭式总额期限、开放式最低份额、发售日、价格费用、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权利义务、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表决程序、申购赎回时间地点费用、收益分配原则、管理人托管人报酬提取、其他费用提取、投向及限制、净值计算方式及公告、募集未达处理、合同解除是由程序、清算方式、争议解决
募集说明:准予注册文件、管理人、托管人、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摘要、份额发售日价格费用期限、发售方式机构登记机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人托管人费用报酬提取、风险警示
公募发售
注册后
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推介合规
募集期限
准予注册6个月内,超过要备案
备案
封闭大于80%,开放大于最低募集份额,10日验资备案公告
募集失败责任
管理人承担债务费用
30日返还并加利息
监管
销售适用性
审慎调查、风险评级
推介材料
5个工作日前派出机构备案
禁止虚假记载、误导陈述、预测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诋毁其他同行、夸大片面宣传、登载单位或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费用
募集说明书载明
增值服务费单独交纳,不从认购资金扣除
运作
投资方式
资产组合
投资范围
上期交易的股票债券
其他证券衍生品
禁止交易行为
承销证券
违规贷款担保
承担无限责任投资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向管理人托管人出资
内幕交易、操纵价格
信披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内容
募集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募集情况、上市交易公告、资产份额净值、申购赎回价格、资产组合季报、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年度基金报告、临时报告、持有人大会决议、管理人托管人重大人事变动、诉讼仲裁
禁止
业绩预测、承诺收益、诋毁他人
持有人
权利
分享财产收益、分配清算后剩余财产、转让或申请赎回份额、按规定要求召开大会、表决权、诉讼
会议召集
有日常机构优先召集,没有管理人召集,10%以上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提前30日公告时间形式事项程序表决方式
会议召开
现场或通信
一份一票可委托
1/2以上参加
不够1/2的3、6个月后再召集,1/3以上即可
表决规则
1/2以上通过
转换运作方式、换管理人托管人、提前终止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需2/3以上
证监会备案
持有人大会权利
决定扩募或延长期限
修改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
换管理人托管人或改报酬标准
大会日常机构职权
召集大会
提请换管理人托管人
监督二人活动
提请改二人报酬标准
第五节 非公募监管
登记
不得使用“基金”“基金管理”字样进行证券投资
协会20日内公告私募管理人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责任人、诚信信息
监管
合格投资者
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单位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或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个人
视为合格: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公益基金、备案投资计划、投资团队持股
不超200人
推介方式
仅向合格投资人
禁止非定向
合同必备条款
份额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权利义务、运作方式、出资方式数额期限、投资范围策略限制、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费用、信息提供内容方式、份额认购赎回或转让程序方式、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事由程序、清算方式
有限合伙合同还应有
GP LP姓名名称住所
GP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份额持有人增加退出条件程序责任
GPLP转换条件
备案
募集完毕,协会备案
报送:投资方向/基金类别、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招募说明书、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委托托管协议、托管协议
协会20日内公告私募管理人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责任人、诚信信息
托管
托管人托管,否则明确财产安全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
投资
防利益冲突、利益输送机制
禁止:与公募相同
信披
定期报人员、投资、杠杆,重大事项10工作日报告
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经审年报和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
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清算后保留投决文件10年
第五章 基金职业道德
第一节 道德与职业道德
道德:差异性、继承性、约束性、具体性
职业道德:特殊性、继承性、规范性、具体性
职业道德作用:调整职业关系、提升职业素质、促进行业发展
道德与法律区别
变现形式
内容结构
调整范围
调整手段
道德与法律联系
目的一致
内容交叉
功能互补
互相促进
第二节 基金职业道德规范
内容
守法合规
诚实守信
专业审慎
客户至上
忠诚尽责
保守秘密
守法合规
熟悉法律法规行为规范
遵守法律法规行为规范
诚实守信
不欺诈客户
不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不得不正当竞争
专业审慎
持证上岗、注册监管
持续学习
审慎开展执业活动
客户至上
客户利益优先
不得与投资人发生利益冲突、谋取不当利益
公平对待客户
忠诚尽责
廉洁公正
忠诚敬业
保守秘密
保守客户秘密
执业过程秘密
内幕消息
第三节 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教育内容
培养基金职业道德观念
灌输基金职业道德规范
教育途径
岗前职业道德教育
资格考试
岗位教育
培训
协会自律
树立典型
社会监督
修养方法
正确树立观念
深刻领会到的规范
积极参加实践
第六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第一节 募集与认购
募集概念程序
申请
重大变化5日内证监会提交更新
注册
受理申请后6个月决定是否予以注册
发售
核准文件后6个月发售,超过国务院证监管理机构备案
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满封闭公募>80%,人>200;开放>2亿份,2亿人民币,>200人
10日内验资
验资10日内备案
证监会收到验资、备案3日内合同生效
生效次日管理人公告
发起式基金:股东高管认购>1000万,持有3年,后如不足2亿基金合同终止
简易20天: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指数基金、货币基金、发起式基金、QDII、理财基金、ETF、ETF连接
普通程序6个月:分级基金
开放式
认购方式
金额认购,换算份额,T+2查询确认认购情况
前端收费:认购时,不超1.5%
后端收费:持有时间越长费用越低
债券:认购费1%或成立后收销售服务费
货币:不收认购费
封闭式:网上网下;以份额为单位;需开证券户或基金户,受理不能撤单
ETF
场内现金网上定价发售
需开证券户
场外现金代理机构直接认购
需开基金户
QDII
发售管理人需具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在资格和经营外汇业务资格
管理人根据产品特点确定QDII份额面值
可用外币计价认购
分级基金
合并募集-母基金
分开募集-仅限债券基金
深交所可以场内认购
第二节 交易、申购和赎回
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
封闭式上市条件
合同期限5年以上
募资>2亿
>1000人
交易规则
资金账户基金账户一对一
价格优先、时间有限
报价单位最小0.001元,份额为100倍数,最大量<100万份
涨跌10%,股份交割T+0,资金交割T+1
佣金<成交金额0.3%,起点5元,免隐患水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小于3个月封闭期
交易原则
股基债基
未知价交易原则,交易日结束后公布份额净值为基准
申购以金额,不低于1000元,赎回以份额
货基
确定价原则,1元为基准
申购以金额,赎回以份额
申购和赎回开发前3日公告
交易费用
投资不足3年不得免申购费
场外赎回可按时间分段,场内固定费率,赎回费扣除手续费后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25%,并计入基金资产
赎回款项支付
受理有效赎回起7个工作日
登记
申购成功-T+1增加权益,T+2有权赎回
赎回成功后T+1扣除权益登记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转出方销售机构申报,T+1到达转入方,T+2可赎回
巨额赎回
部分延期赎回3日内媒体披露
连续2开放日巨额赎回可暂停申请
已接受赎回申请可延缓支付,最多20日
交易方式及流程
ETF
建仓期<3月,后确定折算日标的指数1%净值折算
二级市场首日开盘价参考上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涨跌限10%
买入100倍数,卖出无限制
最小单位0.001
折算日后开始申购,基金合同生效3个月内开始赎回
最小申购和赎回单位50万、100万份,变更3日前公告
场内:份额申购、份额赎回
场外: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现金对价
T日办理清算交手及现金替代
T+1办理现金替代等交收及现金差额清算
T+2办理现金差额交收及结果发送
费用:0.5%的佣金
申购、赎回清单内容:最小单位对应成分证券数据、现金替代、T日预估现金、T-1日现金差额、净值
现金替代:替代部分证券的现金
LOF
深交所上市申请
二级市场首日开盘价参考上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卖出份额T+1到账、赎回T+2到账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T+1卖出赎回
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系统可交易所交易、赎回,登记在基金托管代销机构、管理人处职能赎回,T+2赎回
派息日-2至权益登记日不得转托管
QDII
管理人直销中心、代销机构申购赎回
T+2确认申请有效性,T+3查询结果,T+10支付赎回款项
分级基金
2012年起,合并募集单笔最低5万,分开募集B类单笔5万
其他同LOF
第三节 基金登记
模式
管理人登记-内置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登记机构-外置
兼有
登记机构职责
建立并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确认份额及交易
发放红利
建立保管投资者名册
业务流程
T日:代销机构总部汇总传至登记机构
T+1日:确认份额登记至投资者账户,下发各代销机构,同时发送至托管人
资金结算
清算:算出各方应收应付资金数额
交收:根据清算结果收付
境内基金申购款T+2到基金户,赎回款T+3从基金户画出,货基T+1划出,当天到账
第七章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一节 概述
信披内容、作用、原则
内容
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子主题
基金合同子主题
托管协议
份额发售公告
募集情况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份额上市交易公告
资产净值、份额净值
申购、赎回价格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
临时报告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二人人事变动
二人及财产诉讼
澄清公告
作用
有利于投资者判断
防止利益冲突、利益输送
提高市场效率
防止信息滥用
基本原则
真实-最重要
准确
完整
及时-重大事件2日内临时报告
公平
形式原则
规范
易理解
易得
禁止行为
虚假舞蹈
业绩预测
承诺收益损失
诋毁他人
登载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祝贺、工位、推荐
第二节 当事人信披义务
管理人
发售3日前登载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发售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次日公告
开放式生效6个月后45日内更新招募说明,该日前15日报送证监会更新
上市3日前登载上市交易公告
每周公告净值,开放赎回后买日公告净值,期末净值
15日-季报、60日半年报、90日年报
2日内临时
大会30天前公告
职责终止公告审计结果
托管人
发售3日前登载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确认管理人公告净值、价格
半年、年报中出托管人报告
2日内临时
大会30天前公告
职责终止公告审计结果
份额持有人
10%以上持有人召集大会30日前
第三节 募集信息披露
基金合同
约定管理人、托管人、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
托管协议
约定管理人、托管人权利义务关系,管理人核查开户、托管人监督投资
招募说明书
运作方式:开放、封闭
费用
份额发售交易申购赎回、前端后端费用
投资标的、范围、策略、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限制
净值计算及公告
风险提示
第四节 运作信息披露
净值公告
普通:每周公告净值,开放赎回后买日公告净值,期末净值
货基:净值保持1元,披露收益公告,万份收益/近7日年化
封闭期
合同生效前1日
开放日
开放日次日
节假日
结束后第二自然日披露期间收益,最后一日、日后首个开放日
偏离度公告
2日内临时报告:偏离0.5%
季度报告中投资组合报告:0.25%到0.5%次数、最高最低、简单平均值
半年度、年度:0.5%
定期公告
季报:概况、财务净值指标、管理人报告、投资组合报告、份额变动
半年度
年度
二人责任:管理人编制,2/3独董签字董事长签发、托管人报告
管理人正文,报刊摘要
重要提示:二人责任、管理资产原则、风险提示、非标意见
财务指标:净值增长-业绩评价
净值表现
管理人报告
财报
投资组合报告:期末组合、期内重大变动、前5明细、买入卖出超净值2%股票或前20
持有人信息:前10持有人名称、份额、比例,持有人结构、户数、户均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上市交易公告
概况、募集情况、上市交易安排、户数、前10持有人、主要当事人、基金合同摘要、财务、投资组合、重大事件
临时披露
重大性
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
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
第五节 特殊基金信息披露
QDII
同时中英,中文为准,币种转换披露汇率来源
特殊要求:境外投顾、托管人信息、交易信息、境外风险
频率:申购赎回前每周、后每日,估值日1-2工作日后披露
定期报告:投顾托管、外币折算
ETF
申购、赎回清单
次日披露净值
交易时间提供参考精致
第八章 基金客户和销售机构
第一节 基金客户分类
类型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权利
分享财产收益
分配清算财产
依法转让赎回份额
召开投资者大会
表决权
查阅复制公开资料
对二人销售机构起诉
义务
遵守基金合同
缴纳费用
承担亏损有限责任
不损害其他投资人、基金权益
封闭式不赎回
范围限制
18-70民事行为能力人,16-18收入证明
先开基金账户
现状趋势
结构个人化
机构多元化
目标客户
易入原则
可测原则
成长原则
识别原则
利润原则
客户寻找
缘故法 人脉
介绍法
陌生拜访
第二节 基金销售机构
类型
直销-直接开发、电商
代销-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投顾
现状趋势
银行为主、直销增长、独立机构发展
互联网、专业化
准入条件
治理内控风控
财务良好
场所安保
发售技术、联网测试
清算流程、达到结算要求
风险评价能力
完善业务流程
反洗钱
职责规范
签订销售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制定业务规则并监督实施
建立人员培训、账户管理授权、档案管理制度,客户资料、销售资料保管15年
禁止提前发行
严格账户管理
反洗钱
客户分级高中低,大额交易5天报、可疑交易10天报
第三节 销售理论、方式、策略
特殊性
规范性
服务型
专业性
持续性
适用性
策略
4PS
产品策略
分销策略
促销策略
人员策略
销售策略
产品
价格
渠道
促销
第九章 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及信息管理
第一节 销售机构人员行为规范
销售人员管理
资格管理(需执业)
销售人员有从业资格
管理销售人员有从业资格
证券网点、银行总行分行网点,基金销售和投资咨询、理财咨询有从业资格
管理培训
聘用培训考评晋升淘汰
行为规范
10条
出示资格证明
分发统一材料
禁止
引导网上开户,不得接受现金
直接代理客户认购、申购、赎回
第二节 宣传材料规范
范围:公开出版渠道
报备流程
销售业务管理人、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
分发5日起派出机构备案
报送形式:书面报告+电子档
原则要求
内容合规
发放备案一致
加强投资人教育
禁止规定
预测业绩
承诺收益损失
诋毁他人
夸大用词
No他人推荐
注意用词
其他规范
登载业绩
6个月内不登
6-1年合同生效日起业绩
1-10年合同生效当年完整年度业绩
10年以上10年业绩
注明数据出处
声明管理人股东隔离
保本声明不保本
5秒以上风险提示
第三节 销售费用规范
销售费用结构
申购费
后端<3年不免
赎回费
销售服务费
开放式基金财产中提取
费率
收销售服务费
小于30日受0.5%赎回费
不收销售服务费
7-1.5%;30-0.75%;3月-0.5%-75%;6月-0.5%-50%;长于6月25%
其他规范
原则
科学合理,简单清晰
基金合同-条目,募集说明-费率
其他
按保有量为销售机构提客户维护费
不能送、抽奖
每季列明销售费用和客户维护费
第四节 基金销售适用性
原则
投资人利益优先
全面性
全面评价
客观性
及时性
管理制度
对管理人审慎调查
风险风机设置、产品风险评价
投资人风险臭手能力调查
产品投资人匹配
实施保障
内控
IT平台匹配
投资人意愿声明
派出机构审查
渠道调查
查管理人诚信、经营、投资、内控
查代销机构内控、IT、账户管理、销售能力、持续营销能力
可观、公开信息优先
产品风险评价
销售机构/第三方评级完成
推介重要依据、定期更新、向投资人公开
低中高三级
依据
招募说明书所示投资方向、范围、比例
历史规模和持仓比例
过往业绩净值波动
违规行为
投资人承受力
保守、文件。积极
首次开户或交易前评价,可追溯
放弃的可用其他规则评价
当面、信函、网络
了解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财务状况、短期/长期风险承受力
第五节 销售信息管理
前台、后台、支持系统
客户资料关系结束保留5年
交易记录保留5年
18个月内新增账户电子化、36个月存量电子化
经营机构保留终端交易信息、客户资料20年,监控录像6个月
第十章 基金客户服务
第一节 概述
特点
时效性
规范性
专业性
持续性
原则
客户至上
有效沟通
安全第一
专业规范
服务内容
售前科普
售中匹配
售后信息通达
第二节 服务流程
收集数据、市场定位
运用媒介手段
建立匹配体系
开户办手续
持续服务提供信息
规范行为
互动交流
投诉处理
公布电话
投资跟踪评价
档案管理保密
客户身份、交易记录、备份15年
内控双人双岗
提供方式
一对一
个性服务
第三节 投资者教育
基本原则
不应被视为监管工作替代
经营机构各环节纳入
无固定模式
不存在广泛使用计划
不等同投资咨询
内容
决策教育
资产配置教育
权益保护教育
工作形式
第十一章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
第一节 目标原则
原则
授权控制
岗位分离
财产风险
信息披露
IT管理
内部稽核
COSO 2004年9月
内部环境
目标设定
事项识别
风险评估
风险应对
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
行为监控
目标
保证公司守法、规范运营
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确保资产完整
确保基金和管理人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原则
健全性
各机构环节人员
有效性
独立性
岗位资产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
纵向横向
成本效益原则
第二节 内部控制机制
四层次
员工自律
主管检查
管理层监督
董事会检查监督控制指导
四加强
设置内控机构
建立内控制度
执行内控制度
监督内控制度
基本要素
控制环境
理念文化、治理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
风险评估
预警讯号、先进手段
控制活动
授权控制、资金岗位分离、应急措施
信息沟通
内部监控
第三节 内部控制制度
内容
大纲
制度
规章
手册
原则
合法合规
全面
深深
适时
第四节 主要内容
前台
避免虚假承诺
客户满意
中台
与前台隔离,保密
保障服务连续性
后台
保证战略实施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研究业务
投资决策
交易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
IT控制
定期换密码
会计系统控制
清算交割、业绩考核
监察稽核控制
第十二章 基金管理人合规管理
第一节 合规管理概述
概念意义
鉴证行为
合规规则
立法机关、证监会发布的基本法律规则
基金、证券协会的规范、标准、管理
公司章程、内部规章、道德
意义
避免带来风险
规范行业
完善内控
独立性-关键原则
独立部门
独立领导
独立权限
目标
健全体系
有效识别
合规经营
原则
独立
可观
公正
专业
协调
第二章 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节 概念与特点
名称
美国
共同基金
英国/香港
单位信托基金
欧洲
集合投资基金/计划
日本/台湾
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特点
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与其他金融工具比较
与股票债券
经济关系不同,基金委信托关系,是一种收益凭证
所筹资金投向不同,为间接投资工具
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风险适中,收益稳健
与储蓄存款
性质不同
收益风险不同
信息披露不同,基金信披要求更高
第二节 运作与参与主体
三类运作
市场营销
募集
投资管理
后台管理
参与者
基金当事人
份额持有者
受益人
管理人
需为基金管理公司
托管人
需基金托管资格的银行或金融机构
市场服务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银行、证券、保险、投资咨询、独立基金销售
基金销售支付机构
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管理账户、等级份额、交易确认、代发红利、保管名册、增值服务
基金估值核算机构
证监会登记注册
投资顾问机构
证监会派出机构注册
评价机构
基金业协会注册
技术系统服务机构
复合行业组织规范
律所、会所
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
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2年6月7日成立
行业运作关系
第三节 法律形式与运作方式
公司型基金
独立法人、依据公司章程设立,法律关系明确
契约型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设立,持有者权利较小,设立简单
封闭式基金
基金合同期限内份额不变,上市交易,不可赎回,有固定存续期,价格受二级市场供求影响,周更净值、季报资产组合,可长期投资
开放式基金
份额不固定,不上市可申购赎回,无存续期,价格以份额净值为基础,日更净值、季报资产组合、半年更招募说明,流动性强
第四节 起源与发展
第一支 “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 1868年 英国
发展趋势
美国基金居于主流,其他国家迅猛发展
开放式远超封闭式
竞争加剧、集中度上升
资金来源以养老计划为主
第五节 我国发展历程
线索
主管机构由央行过度到证监会
全国人大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
老基金,到封闭式,到开放式,到新产品
居民理财意识觉醒
6阶段
萌芽、早期 1985-1997
中国概念基金、深圳天骥基金、央行首批淄博基金上市、老基金
法律问题、没投股票、无法变现质量差
试点发展 1998-2002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试点基金开元及基金金泰、华夏基金设立兴华基金、华安基金发起安信基金、老10家管理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首开放华安创新、中外合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快速发展 2003-2008
《证券投资基金法》、业绩好、规模新高、创新多、行业分化、监管加强
平稳创新 2008-今
放松管制加强监管
产品创新 ETF T+0
互联网融合
股权与公司治理创新
专业化分工推动基金服务机构
混业化大资产管理
第六节 金融体系中地位与作用
为中小投资者拓宽投资渠道
优化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增长
有利于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完善金融体系与社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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