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德吴川市热带水果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
2017-11-14 17:31:55 6 举报
使用Processon制作的第一个诉讼可视化图,有不足之处请多多指教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凌宠增
钟德
94.12.31日缴纳股金5万元
钟家智
公司在会计账目统计中确认钟德、杨康福等八人的股东资格,且将八人计入公司账册
凌机
杨康福
94.08.01日钟劲代缴股金5万元
95年《明细分类账》记录
94.12.31日黄秀瑞代缴股金5万元
94.08.01日缴纳股金10万元
吴川市热带水果开发有限公司
罗晓梅
刘亚强
证言:钟德、杨康福等八人均是公司股东,公司解散时其八人曾分得公司果木
94.08.01日缴纳股10万元
证人:符亚牛(公司职工)
1998年7月10日《现金集资及集资明细表》
94.08.01日凌敏代缴股金10万元
公司已收取到钟德、杨康福等八位股东每人10万元的股金
刘胜平
94.08.01日缴纳股金5万元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