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2018-11-03 09:43:39 0 举报
局食品流通监管处会同局有关业务处室及检测部门制定年度监督抽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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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或派遣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委托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告知书》
各执法机构按计划抽检
被抽样单位有异议,7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验申请,进行复验,如复验不合格,组织查处
局领导审批
局食品流通监管处会同局有关业务处室及检测部门制定年度监督抽检计划
抽取样品、填写抽样凭证,并在抽样后24小时内将抽样信息输入抽检信息数据库
完成抽样后3日内将样品移送至承担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
向社会公布上批次质量公告
检验机构在受到药品样品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书(检验流程详见图1-3)
质量公告发布前,由局食品流通监管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核实
检验合格,每周集中一次将报告一式6份,1分留存,5份送至市局抽检工作秘书处
检验不合格,3日内将报告发给食品流通监管处及抽样单位,抽样单位将报告送达被抽样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每年12月下旬下达一年度的监督抽检计划
被抽样单位无异议,组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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