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用地政策
2020-08-12 16:27:05 0 举报
留用地政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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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解决措施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各镇提出留用地公开转让申请
区住建部门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区住建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意见
委托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公开转让(招拍挂)
以无偿返拨方式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按划拨土地供应程序办理用地手续
各镇将材料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解决历史征地留用地申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竞得人签订《国有留用地转让合同》
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区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到区税务部门缴纳税费
超过基准容积率的,取得证书后提交补交地价申请
明确具体的安排选址
区国土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出具正式的留用地红线图
竞得人凭《完税证明书》向区国土部门申办不动产权证
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备注“征地留用地”
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机构出具《成交确认书》
成交价款按相关政策拨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镇、原征地单位出具认定证明、(选址)红线图
认定
2016年4月28日前,由于历史原因尚未解决相关用地手续的历史征地留用地
报区政府审定,经批准同意后进行解决
区国土部门根据征地协议书核定留用地面积
成交价款转入区财政账户,视为补交出让金价款。
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确认核实
土地(资产)评估、复核,各镇拟定情况报告
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形成决议,确定正式方案
历史征地留用地属已批准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
公示15日以上,公示过程、公示结果存档
各镇收集整理历史征地协议、征地批准批复、征地留用地红线图及征地红线图等证明材料
惠阳区留用地政策研究
各镇向区住建部门申请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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