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
2017-12-26 16:41:07 1 举报
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环境监察大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3个工作日)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当场或2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
审核通过
环境监察大队受理登记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2个工作日)
审核不通过
通过受理投诉举报,环境监察或者其他部门转来的环境违法案件
会签审核(2个工作日)
编制不予许可决定书
编制行政许可决定书,制作颁发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领导审核(2个工作日)
收藏
收藏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