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
2018-05-26 17:49:53 6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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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思维导图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总论
第1单元 法律基础
法的本质和特征
法的本质
统治阶级意志
物质、客观决定
整体意志、根本利益
一定程度顾及被统治阶级利益
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
国家意志性
规范性(概括性、利益导向性)
国家强制性
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可预测性和普遍适用性)
法律关系
总述
三要素
主体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客体
物、人身、非物质财产、行为
内容
权利和义务
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
法律行为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出生----死亡
成立----终止
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8、(16-)18
精神
完全不能
不能完全
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未成年人
老年人
“疯了”
全疯:不承担
时疯时不疯:疯时不承担
半疯:应承担、可从减
法的形式
基本规定
种类:不包括判例
机关:宪法VS法律、基本VS非基本、法规VS规章
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府规章
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适用规则
基本规则
基本规则不能解决
找制定机关、找共同上级
地方性法规VS部门规章: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的分类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可由当事人主动承担
行政责任
应由行政主体依法给予
对外:行政处罚
对内: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
(最严厉)
应由人民法院依刑事法律给予
主刑
附加刑
重点区分
民事责任VS行政责任VS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VS行政处分
违约金VS罚款VS罚金
没收违法所得VS没收财产
行政拘留VS拘役
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2单元 民事争议纠纷的解决途径
民事争议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
纠纷
民VS民
仲裁协议
存在
仲裁
装傻:首次开庭前
民事诉讼
不存在
民事诉讼
民VS官
仲裁
仲裁协议
合同、财产权益纠纷
书面形式、事前或事后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效力异议:自由选,同时选法院裁
装傻:首次开庭前
独立仲裁
仲裁委独立
仲裁员独立
仲裁协议独立
一裁终局
开庭但不公开
和解VS调解
先多数决,后首席决
强制执行找法院
民事诉讼
程序
适用范围:人身、劳动纠纷
审判制度
合议or独任
回避制度
公开(应当VS经申请)
两审终审(15日)
调解制度
自愿调解
调解书签收生效
强制执行: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裁决
管辖
一般规则
被告人住在地
原告人住所地
专属管辖
不动产所在地
港口所在地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主要遗产所在地
特殊管辖
公司相关:公司住所地
其他: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票据支付地
侵权行为地
侵权行为实施地
侵权结果发生地
共同管辖:原告选---最先立案
诉讼时效
基本理论
胜诉权丧失、实体权利不消灭(可自愿履行)
约定无效
法院不得主动适用
不得适用
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抚养费
期间确定
3年+知或应知
权利受损害
义务人
20年+权利受侵害
中止VS中断
事由:客观VS主观
效果:暂停(继续6个月)VS清零
发生时间:最后6个月VS时效进行中
第3单元 行政争议纠纷的解决途径
行政争议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
征税行为
子主题 1
先议后诉
子主题 2
或议或诉
议中不诉
诉中不议
自由主题
确认.......
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
行政复议
受案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
单独申请复议
抽象行政行为
规定
申请附带审查
规章等
内部行政行为
非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
管辖
两个上级:本级政府、上一级主管部门
一个上级
海关、国税等:上一级主管部门
地方各级政府:上一级政府
自己反省
对“省部”不服
仅对加处罚不服
特殊规定
计划单列市
国税:国家税务总局
地税:省地税、本级政府
稽查局:所属税务局
程序
申请
60日、书面or口头、不收费、参加人
诉中不议、先缴义务
不停止执行原则
审查
被申请人举证
书面审、2名以上
听证
重大、复杂,经申请or主动
公开、主持人制定、笔录参加人签字
全面审查
撤回:决定作出前、经同意、自愿
改变:不影响
决定
60日
决定类型
主决定
维持
履行
撤销、变更、确认违法
从决定: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生效:送达生效
行政诉讼
不受理: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
中院管辖:部、县以上政府 、海关
地域管辖:原机关所在地or复议机关所在地
起诉期间:15日、6个月、20年、5年、2个月
可口头起诉
调解:赔偿、补偿、自由裁量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参照规章
上诉期:15日、10日
会计法律制度
第1单元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概述
会计核算的具体规则
会计年度:1. 1-12. 31
记账本位币:人民币,选定其中一种,报告应折算
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VS记账凭证
不真实、不合法VS不准确、不完整
金额有误VS其他有误
会计账薄
会计账薄: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备查账
不设私账(账外账)
财报
内容
会计报表(资利现及相关附表)
会计报表附注
财务情况说明书
要求:真实、完整、及时
签章
财务核对
财产清查
会计档案管理
归档责任人:单位的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所属机构
归档时间:1年、最长3年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
清册
保持原卷封装、与元数据/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检测准确、完整、可用、安全
借阅/出或复制应登记、按时归还
保管时间
30年:凭证、账簿、移交清册
10年:月季半年报、表单
永久:其他
销毁
期满+确无保存价值
档案管理机构牵头
销毁清册的编制、意见签署、监销
移交:移交清册、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签章
会计监督
内部监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本单位经济活动
政府监督
财政部门(账户查询权)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保险监管
社会监督
CPA及会计所、任何单位和个人
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不相容职务
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
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
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
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
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设置:机构、人员、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
会计所,许可
原始凭证、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双方负责人签章
会计工作岗位
出纳VS
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
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
财产物资核算
档案管理:会计机构VS档案管理部门
负责人:会计师or3年以上
回避
范围: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配偶亲
情形
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
交接
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位负责人
清册签章:交接双方、监交人
后续责任:继续使用、仍然负责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制度
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
伪造、变造行为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行为
授意、指使、强令行为
打击、报复行为
第2单元 会计职业道德
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
VS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1单元 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开立
核准类账户:基临预Q、先核准后开户
备案类账户:先开户后备案
预留签章
单位:公(公或财)+私
个人:签名或盖章
开始付款
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
借款转存、验资户转基本户除外
防范
异常单位应面签
非柜面、非同名应限额、限笔数
变更
5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
撤销
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行
核对、交回、资金归回基本户
尚未清偿开户行债务,不得撤销
各类具体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基本户
常设、独立设置
主办、一个、现金收支
开户手续:照、证、授权书+证
一般户:先开立基本户、可现金缴存不得现金支取
专用户
证期信:不得取现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
收入汇缴资金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临时(2年)户
异地临时经营活动VS异地常设机构
验资户:备案类、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预算户
向财政部门申请、在商业银行开立
一个、用于财政授权支付
可转账、提现、向本单位特定账户划拨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开立:I类户不得网银、手机开立,自助机具需现场核验
功能
存款:均可,Ⅲ类户余额<=1000
买理财:Ⅲ类户不得
支付、与非绑定流通:Ⅱ类户和Ⅲ类户限额
存取现:Ⅱ类户限额,Ⅲ类户不得
实体卡片:Ⅲ类户不得
单位代开户
不需开户人身份验证
激活前只收不取
存入
个人合法收入均可存入
单位存入>5万元
提供付款依据
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第2单元 银行卡与网上支付
银行卡概述
分类
分支主题
单位卡
只与基本互通
不得存取现
不得存入销货收入,但可办理交易结算
限额
ATM:每卡每日累计不超2万元
储值卡面值或卡内币值不超1000
信用卡
申领:开户许可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预借现金:提取、转账、充值;本人;提现日限额1万元
透支利率:上限(日利率万分之五)和下限管理(0.7倍)
计结息
溢缴款:发卡机构自定
服务费用:不得计息
不得收取超限费
利率调整:45个自然日、生效前销户按原利率计息还款
网上支付
银行卡收单业务
分支主题
第3单元 票据以外支付结算的其他规定
结算方式
汇总
单位、个人
汇款回单VS收账通知
撤销:尚未汇出
托收承付
异地、特定单位、特定金额
3次:暂停对该付款人VS暂停其向外
3天 VS 10天
拒付的正当理由
委托收款
同城异地、单位个人
以银行为付款人 VS 以单位为付款人
国内信用证
性质
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可即期、可远期
可保兑、可修改、可转让(全部或部分、只能一次)
范围
国内企业单位之间
货物和服务贸易
只能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议付
适用于远期信用证
议付行由开证行指定
可向开证行、保兑行索赔,向受益人追索应按约定
付款
单证相符
单证不符但开证行或保兑行接受不符点
申请人不足支付,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时间付款
预付卡
支付结算方式
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使用合规凭证
维护存款人账户内资金的自主支配权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伪造、变造、更改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重要记载事项
第4单元 票据法律制度
各类票据的具体规定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概述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的贴现
银行本票
支票
票据的基础知识
4类票据行为
背书
出票
承兑
保证
票据权利
取得、行使、保全
付款请求权
追索权
丧失补救
时效
分支主题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1单元 税法概述
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税法要素
分支主题
分支主题
第2单元 增值税法律制度
是否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的基本规定
交通运输服务VS 物流辅助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VS增值电信服务
安装服务、修缮服务
贷款服务VS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租 服务VS融资性售后回租
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
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VS一并转让土地使用权
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货物:资产、委托加工VS购进
视同销售服务等:是否用于公益性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
混合销售和兼营
征税范围的其他规定
非营业活动
不征收的情形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
存款利息、保险赔付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
增值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计算方法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项税额
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则
核定销售额
特殊销售方式下货物销售额的确定
有关行业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增税税的税率
进项税额
一般规定
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规定
第3单元 消费税法律制度
是否应征消费税
应税消费税品(消费税税目)
15类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基本
金银铂钻:零售环节
卷烟:基本环节+批发环节
超豪华小汽车:基本环节+零售环节
其他应税消费品:基本环节
自产自用
连续生产应税:终端销售时交
其他方法:移交时交
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售
不高于:不交
高于:交但可扣除
消费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税率
计税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确定消费税计税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基本规则
价
价外费用
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
量:销售量、移送量、收回量、核定量
特殊情形下消费税计税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门市价/量
换投抵:最高销售价格
白酒品牌使用费:一律并入
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情形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规定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1单元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纳税人
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思路
收入
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
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
股息、红利
从居民企业取得
非上市:免
上市
持股满1年:免
持股不足12个月:不免
非从居民企业取得:X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特定收入
扣除项目
分支主题
分支主题
分支主题
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
其他资产
税收优惠
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免VS减半
加计扣除
“三新”:50%、75%
安置残疾人员工资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VS抵免应纳税额:70%VS10%
减半征收:花卉、茶、饮料、香料、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三免三减半”: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所得纳税年度起
小微企业:50万元、50%、20%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
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典型案例
其他政策
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
企业取得所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
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定
第2单元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纳税人
税目辨析与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
基本规定
常规收入的处理
偶发收入的处理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利、红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偶然所得与其他所得
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按年计征征税项目的基本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各项扣除
各征税项目综述
分支主题
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征收管理规定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1单元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是否应当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政策与征收管理规定
城镇土地
使用权
基本规定
税收优惠政策
VS
分支主题
第2单元 房地产流转相关税
契税
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基本要点:国有、权属转移、承受方
易混情形:出让、抵债VS抵押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
价格差额、多付一方
契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征收管理规定
优惠:用于......、酌情
纳税期限:10日内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国有、权属转移、转让方
交换、合作建房、出租、抵押VS抵债、代建、评估增值
个人转让住房、普通标准住宅+未超过20%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扣除
项目
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费用:关键看是否能分摊、能证明
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金
加计扣除20%
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规定
应当清算VS可要求清算:全部、整体、直接VS85%、3年、注销
印花税
印花税纳税人
各方,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印花税个各税目的具体规定
经济合同
分支主题
其他税目
“4证1照”
税收优惠政策和征收管理规定
按件贴花、自行贴花与汇贴汇缴
第3单元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车辆购置税
是否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
购置并自用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
计税依据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但不含增值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一次课征
自购买(进口、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船税
应税和免税车船的判定
捕捞、养殖渔船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警用车船
新能源车船
车船税的应纳税额
载人车:辆数
载货车或客货两用:整备质量吨位数(挂车:50%)
游艇:艇身长度
其他船舶:净吨位数(拖船、非机动驳船:50%)
车船税的征收管理规定
当月起
扣缴义务人: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第4单元 资源税
是否应当缴纳资源税
应税产品
纳税环节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量计征:实际销售数量、移送时的自用数量
从价
计征
一般规则
包括: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运杂费用
原矿--精矿:原矿销售额=精矿销售额*折算率
精矿--原矿: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率
应税煤炭销售额=洗选煤炭销售额*折算率
资源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征收管理规定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地点:矿产品的开采地、盐的生产地
纳税期限:期满之日10日内
第5单元 关税
纳税人
税率种类
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方法
完税价格
税收优惠政策
征收管理规定
第6单元 其他小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环境保护税
耕地占用税
烟叶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
账簿和凭证管理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
分支主题
涉税专业服务
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的方式
应纳税额的核定与调整
税款征收措施
分支主题
税务检查
分支主题
税收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1单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的建立与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内容
总述
各必备条款的具体规定
分支主题
各约定条款的具体规定
试用期
期限:0126、包含
次数:同一、一次
工资:不得低于试用期满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服务期
期限:约定、延续
不影响正常工资调整
支付的培训费用*(1-已履行期限)/总期限
应支付违约金
单位提出+劳动者过错
劳动者提出+单位无过错
竞业限制
人员范围:高高保
期限:约定,<=2年
补偿金
下限:前12个月平均工资30%与最低工资孰高
按月支付
劳动者解除:因单位原因+3个月未支付
用人单位任意解除,但应多付3个月补偿金
违约金
金额:约定
支付并不当然解除竞业限制义务
聘用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合同的劳动者:连带责任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解除
协商解除:谁主动谁吃亏
法定解除
劳动者
不想干:30日+书面、3日
没法干
随时通知
不需事先告知
单位
不能用
没法用:30+书、1个月工资、3种情形
没办法:20人or10%
终止
不留用、不营业
“两不”:职业病、工伤、医疗期、女职工“三期”
经济补偿金
VS违约金、赔偿金
劳动者无过错则应付
多少
月工资*工作年限
最低工资*工作年限
平均工资的3倍*工作年限(<=12年)
后果
特殊种类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
集体合同
劳务派遣
劳动争议的解决
分支主题
第2单元 社会法律制度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概述
各险种的缴费机制和保险待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分支主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分支主题
工伤保险
分支主题
失业保险
总结
分支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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