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转移流程
2020-09-23 11:14:56 0 举报
机动车转移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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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凭《机动车转移凭证》,及缴费凭证单制证
是
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车号牌
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签名,递交登记审核岗
否
查验的凭证是否全部符合规定
审查行驶证;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是否超过检验有效期
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领取缴费成功凭证单
整理资料
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
查验岗
审查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制证岗
是否符合规定
收费岗
签注登记证书
录入登记信息
机动车是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
装订,归档
退回申请
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
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后,登记审核岗签注登记证书
现机动车所有人是否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
凭《机动车转移凭证缴费单》缴费
发新的行驶证给车主
是否缴费成功
审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 / 转入申请表》、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者凭证、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档案管理岗
制作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
登记审核岗
密封机动车档案,并在密封袋上注明 “ 请妥善保管,并于即日起三十日内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入,不得拆封。 ”
收回原号牌、行驶证并销毁
对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
收回号牌并销毁,将机动车档案和登记证书交机动车所有人
整理档案资料,装订成册,注明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车辆管理所业务专用章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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