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类流程图
2018-05-09 12:18:53 26 举报
行政强制类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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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30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
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审查
听取并审核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承办机构)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行政机关)审查批准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法补办批准手续)
×××(承办机构)结案(立卷归档)
1、查封、扣押:交付查封、扣押清单;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起止时间,费用由行政机关负担2、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3、冻结存款、汇款: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
×××(承办机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行政强制措施类流程图)
1、依法予以没收2、依法予以销毁 3、依法解除强制措施 4、依法移送有关机关
×××(承办机构)通知当事人到场,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当事人到场的,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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