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转破指导意见
2018-05-15 16:19:57 3 举报
执行转破产流程图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地域管辖: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
公告申报债权
被执行人经强制执行,没有财产或财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
执 行 程 序
继续执行程序,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启动执转破程序
执 行 法 院
恢复执行程序
法院
所在政府
执行法院决定移送破产审查
级别管辖:中院为原则基层院为例外
行使表决权制定方案
被通知执行院均应中止执行程序但查封扣押不解除
受理的
2破产原因要件
2.经筛选符合率先启动执转破条件的案件
未按期提交
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
重整失败
先报请本地中院同意
三个结果
书面通知所有已知执行法院
执行法院不得重复启动执转破程序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
A 同意B 同意A和B均同意A和B均不同意
不予受理驳回申请
社保部门职工安排
移送决定5日内送达执行申请人A和被执行人B
鄂尔多斯市两级人民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流程图
计划得到执行摆脱困境
院长签署移送决定
中止执行/终本
不得拒绝接受移送
询问申请执行人(A)和被执行人(B)是否同意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立案部门:*接收被移送案件材料*为案件编号,类型“破申”
移交被执行人财产
将裁定交送执行法院
符合破产原因
3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
裁定为不予受理/驳回申请的裁定为受理破产案件的
下一步
财产调查
3意思表示要件
变价、分配
A或B直接向有管辖权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接管企业
召开债权人会议第一次第二次......
异地中院
宣告破产
审核债权编制名册
裁定:达成和解
破产清算程序
重整计划
水、电......行业部门协调
裁定:破产重整
1对象要件
僵尸企业
破产审判部门进行破产审查
税收减免
债权人诉讼
6个/9个月内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编制破产方案
送交裁定
受移送法院
作出破产审查裁定
主管机关
径直裁定:破产清算
A或B的异议 由受移送法院管辖
破产程序终结
合议庭评议同意执转破
成立债权人会议
本地中院
移送
1.有关当事人申请执转破的案件
选任管理人
监督
执行法院裁定终结对被执行人B的执行
银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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