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基本制度
2018-09-28 16:16:07 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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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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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合议制
合议庭
一审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二审
陪审员
再审
原来是一审的
按照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原来是二审或上级法院提审的
按照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特别程序
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重大疑难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票据无效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评议原则
权利相同,平等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少数服从多数
不同意见如实记入评议笔录
1:1:1
合议庭➡️院长➡️审委会
独任庭
简易程序
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第一审民事案件
特别程序
身份认定
宣告公民失踪、死亡
认定公民无、限制行为能力
财产无主认定
确认调解协议
实现担保物权
督促程序(支付令)
公示催告程序
审委会
回避制度
对象
审判人员
书记员
翻译人员
鉴定人
勘验人员
法定原因
当事人近亲属
有利害关系
担任过本案证、鉴、辩、诉代、翻
持有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股权的
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请客送礼
违规会见等不当行为的
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在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一审判决后再次进入二审的,原二审合议庭成员不受前款限制
方式
自行回避
申请回避
指令回避
申请程序
方式
口头
书面
时间
开始审理时提出
开始审理后知道的
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效力
申请后、回避决定作出前
应当暂停本案工作,有例外
回避后,程序继续进行
决定
审判人员
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
审判长决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
审委会决定
救济
决定不服
可以复议一次
公开审判制度
法定不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经申请不公开
离婚诉讼
涉及商业秘密
未成年
刑诉不公开
民诉公开
注意
判决书一律公开
合议庭评议笔录一律不公开
两审终审制度
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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