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仲裁委员会(普通程序)
2018-05-29 13:58:05 3 举报
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普通程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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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被申请人指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提交答辩状
书面通知不予受理
向被申请人发送: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
4个月内
向申请人发送: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
15日内
达成协议签收调解书
7日内
和解
撤回仲裁申请
5日内
提交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指定或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3日内
佛山仲裁委员规则(普通程序)
未达成协议:裁决、作出裁决书
开庭
组成仲裁庭
调解
一方不履行裁决执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仲裁程序终结
受理,申请人预缴仲裁费
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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