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流程图(细)
2020-11-20 14:17:14 3 举报
破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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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和解
债权申报,申报期满后发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清算
裁定做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与申请人
实务中存在特殊情形,例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及地点可根据管理人的实际工作情况定。
不受理
受理并指定管理人
申请人
法院收到申请
裁定做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
15日
重整
通知债务人
破产流程图(细)
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以下内容:1、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2、受理申请的时间;3、债权申报期限、地点及注意事项;4、管理人名称及处理事务的地址;5、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要求;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
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
30日-3个月
法院裁定
债权人
5日
对债权进行分类分组,决议破产的相关事项,例如成立债权人委员会,选定债委会成员
管辖法院:债务人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区,中院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院管辖
管理人协助债务人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财产状况说明;2、债务清册3、债权清册4、财务会计报告5、职工工资支付情况6、社保缴纳情况
7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服的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15日,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
1/10 股东(间接申请)
25日
债务人异议
10日,经上级法院批准可延长15日
宣告破产
债务人
1、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发现债务人不符合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2、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3、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4、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5、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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