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
2019-04-11 10:43:50 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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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达法考,李晗讲商经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财税法
审计
对象
接受国家资金的、受政府委托的基金、国际援助
管辖
审计管辖:上下级垂直领导,上级可以授权下级审计,也可以直接进行审计
权限
查询账户,封存资料和违法财产,向法院申请冻结可以公开
程序
一般提前三天,经当地政府批准可以直接审计
审计报道报送之前,征求审计对象的意见,其10日内将意见送达审计小组
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生效
对于存在明显问题的审计,上级可以责令下级变更撤销也可以自己直接变更撤销
违反审计法的责任
财务收支
复议、诉讼任选
财政收支
提请审计机关本级人民政府裁决
税法
增值税法
概念:对商品流转过程中增加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基本内容
税率:16%基本、10%、6%、0%年增值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适用3%征收率出口货物税率为零;有规定的例外
免征增值税:农业自产自销、避孕、古旧图书、科学研究、国际援助、残疾用品、销售自用物品
消费税法
征税对象:奢侈品、高能耗、不可再生资源、烟酒不健康
企业所得税法
征税对象: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
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25%标准
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20%无机构、无联系
小微企业20%
高科技企业15%
不征税:政府资金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加计扣除
研发费
鼓励安置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免税收入
国债
股息红利(已经交过企税)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可以免征减征:绿色行业、国家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保节能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
个人所得税法
纳税对象
居民纳税人: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居住≥183(纳税年度)
非居民纳税人:
免征项目
省、部、军级以上单位的奖金
三费(转业费、复员费、福利费)
三金(抚恤金、救济金、退役金)
两贴(补贴、津贴)
保险赔款
退休后收入(养老金、退休金、离休金)
减征
1.残疾孤老人员、烈属收入2.因自然灾害损失惨重的
境外所得的纳税抵免
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对于明显有少缴税嫌疑的行为税务机关都可以进行合理纳税调整)
纳税申报
汇算清缴
3月1日到6月31日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工资薪金(劳动关系) 劳务报酬 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全年合并计算工资薪金全年减除6万,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慈善事业未超过应纳税额30%部分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以80%计算 稿酬以56%进行计算
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
盈利额的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财产租赁转让、利息红利股息、偶然所得
20%
车船税
免征:军、武警、警、外交、渔(船)
可以减征免征:新能、节能+灾害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规定
申报缴纳扣缴:登记地主义、按年缴税、保险公司为代缴义务人
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款征收
税收法定原则:只能依据法律、授权的行政法规
期限:经省级税务单位批准,可以延期最多3个月
应纳税额的核定
“不设”、“应设不设”、“毁”、“乱”、“逾期不报”、无正当理由的低税
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
保全措施
对于纳税人本人
查扣冻
限期缴纳、纳税担保、保全措施
应纳税款
强制执行
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保证人
限期不缴,强制执行
应纳税款和滞纳金
豁免:唯一的生活住房、维持生活所需单品5000元以内的
离境清税制度(可提供担保)
税收优先权:优于罚没、无担保债权、在后的有担保债券
代为权与撤销权
依据民法向法院提出以自己的名义制止危及到税款的行为(结合民法债编学习)
税款的追征
因税务机关原因,三年内可以追缴本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因,三年内可以追缴本金、滞纳金
偷税漏税抗税的,不受期限限制
争议处理
纳税争议
是否纳税与纳税金额
纳税+滞纳金→复议前置→诉讼
处罚争议
任选程序
不包含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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