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读书笔记
2019-05-30 09:47:04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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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资格证《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笔记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第一章:金融市场、资产管理与投资基金
现代金融体系
金融市场
资金供应者和资金需求者通过金融工具进行交易
金融服务机构
金融市场的分类
按交易工具的不同期限
货币市场(短期资金,一年以内)
资本市场(长期资金,一年以上)
广义(银行中长期、有价证券)
狭义(中长期债券、股票市场)
按不同的交易标的物
票据市场(票据成兑市场和贴现市场)、证券市场、衍生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国际储备资产之一)等等
按交割期限
现货市场(当场交割,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期货市场(约定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交割)
按交易性质
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如“一手房”)
流通市场(二级市场,如“二手房”)
按地理范围
国内金融市场
国际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市场参与者
政府、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个人和企业居民
金融机构的作用:相当于中介机构,具有支配性
个人居民是主要资金供应者
金融工具
交易方式
场内交易、场外交易(柜台)、电信网络交易
金融市场的监管
外部性问题(关联性)
脆弱性问题(高负债经营)
不完全竞争问题(垄断,对价格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中小投资者被坑)
监管有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金融资产(未来收益的凭证,权利和收益)
债券类(票据、债券)
股权类
资产管理的本质
资产管理:投资者将资产委托给金融机构管理,金融机构将这些钱分散投资银行存款、证券、期货、基金、保险等,收取管理费,收益和风险归投资者
风险和收益是相匹配的,高风险高收益,投资人自担风险
原则:卖者有责、买者自负,不可刚性兑付,不保证最低收益
资产管理的行业
作用:
有效配置资源
提高生产效率
帮助投资者决策
合理定价,降低交易成本
创新广泛的产品,交叉复杂
传统的资产管理行业(基金和信托)
各类资产管理业务
基金公司(公募和非公募)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信托公司(单一和集合资产信托)
私募机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等)
不设行政审批
证券资产(单一定向、多个集合、特定专项)
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业务,多个客户办理集合;为客户办理的特定目的的专项;
期货资产
为单一和特定多个客户办理
保险和保险资产管理
保险资金委托、保险资产管理、资金支持计划、私募基金、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和私人银行业务)
为特定目标客户销售保证收益和非保证收益(保本浮动和非保本浮动)理财计划
为私人银行客户和高净值客户提供服务
私人银行客户净资产达到600万以上
高净值
单笔认购不少于100万
个人或家庭净资产超过100万
最近三年收入,个人每年超过20万或家庭超过30万
需关注问题和促进健康发展
资金池流动性风险
加强管控、控制杠杆水平
产品多层嵌套
消除
监管不足
加强监管、建立制度
刚性兑付
打破
非金融机构无序开展资产管理,无资质
加强管理
投资基金
特征:
组合投资、专业投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资产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是一种间接的投资工具,股票和债券是直接的
证券投资基金(传统)
权益、债券、货币、期货等
另类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
风险投资基金
投资不具备初创期或小型的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帮助取得上市资格
对冲基金
利用杠杠效应,高风险高收益
不动产投资基金
发行权益凭证
其他另类投资基金
传统股票、债券外的金融、实物资产
第二章: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基本概念:通过发售基金份额,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形成独立财产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分散投资),由投资人共享投资收益、共享投资风险。
金融工具对比
股票(所有权关系,投资实业,高风险高收益)
债券(债权债务关系,投资实业,低风险低收益)
基金(信托关系,间接投资、有价证券,风险适中)
基金和银行存款的对比
存款(信用凭证,无风险,不披露(不用公布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
基金(受益凭证、风险适中,定期披露)
基金与保险的对比
保险(分散或专移风险、对投资人有要求,不能随时变现)
基金(获取基金收益,无要求,随时变现)
基金运作
基金的市场营销
基金的投资管理
体现了服务价值
基金的后台管理
基金的参与主体
基金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
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资金转移,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金估值核算机构(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基金投资顾问机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申请注册)、基金评价机构(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中介服务)
基金监管机构(不请自来)和自律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
基金分类
按法律形式
契约型(不具有法人资格,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较小,基金合同)
公司型(具有法人资格,股东大会、权利较大,公司章程、委托管理)
按运作方式
封闭式
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期限内不能向管理人申请赎回,但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上市流通(投资人和投资人交易),按行情价格交易,每周公布净值,流动性要求弱一些。市场需求旺盛会溢价,市场需求低迷会折价。
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主要受二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开放式
基金份额不固定,期限不确定,不上市,净值不变,每日公布净值,流动式管理
伞型基金(多个基金共用一个基金合同,子基金独立运作,可相互转换。简化管理,降低成本)
基金业的作用
中小投资者可拓展投资渠道
促进经济增长
有利于稳定和健康发展
完善金融和社会保障体系
推动责任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基金的类型
基金分类
按投资对象
股票基金(80%)、债券基金(80%)、货币市场基金(100%)、混合基金以及基金中基金(80%)等等
按投资目标
增长型
风险大收益高
收入型
风险小受益低
平衡性
又增值又有收入
按投资理念
主动型
力图超过基准组合
被动型
模拟特定指数来进行跟踪
按基金来源和用途
在岸基金
本国募集发售,投资本国
离岸基金
其它国家募集发售,投资在本国或第三国
国际基金
国内募集,投资国外
按特殊类型
避险策略基金(保本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分级基金
另类投资基金:商品基金、非上市股权基金、房地产基金
股票基金(高风险高收益,适合长期)
股票基金分类
按投资市场
国内
国外(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单一国家型(较高的国家投资风险)
区域型(较高的区域投资风险)
全球型(能分散本国市场外的风险)
全球(费用相对较高)
按股票规模(小盘、中盘、大盘)
依据市值的绝对值划分小盘(市值5亿以下)和大盘(市值5亿以上)
依据相对规模、市值大小排名划分为小盘(靠后且占总市值20%以下)和大盘(靠前且占总市值50%以上)
按股票性质
价值型(长线)
成长型(短线)
平衡型(同时投资价值型和成长型,且收益、风险介与前两者之间)
按行业分类
基础行业基金、资源类、房地产、金融服务、科技股等
货币市场基金(风险低,流动性好,适合短期、一年以内,现金投资工具,具有支付功能)
混合基金
混合基金分类
偏股型基金(股票>60%或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比例值<=60%)
灵活配置型基金(以业绩比较基准,0-30%-60%-100%)
偏债型基金(债券投资>=60%或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比例值>=70%)
保本型基金(出现“保本”字样,存在一定风险)
避险策略型基金(前身是保本,引入保本保障机制,保证本金的同时,力求于较高收益)
对冲保险策略(通过各种金融工具保值和增值)
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保证本金的同时,力求于较高收益)
1.设定价值底线(用来投资固定收益的产品)
2.计算安全垫(用来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产品)
安全垫等于投资组合现时净值超过价值底线的数额(比如:未来要保本的100万是现在的90万,这10万就是安全垫),最高可损失的金额
3.按安全垫的一定倍数确定风险资产投资比例,并将其余资产投资于保本资产
市场行情好,安全垫可放大倍数
分类
本金保证
收益保证
红利保证
绝对收益目标基金
其他混合型基金(无法明确,兜底的)
交易型开发式指数(ETF)
特点
被动操作指数基金(模拟一个指数,根据指数操作)
实物申购、赎回机制(是最大特色;物换物,节省成本)
一级(可实物申购和赎回,有最低份额限制)和二级市场(可场内交易,限制相对较小)并存的交易制度
加拿大推出第一只
套利(赚差价)
折价(在二级低价买入,一级高价赎回)
溢价(在一级低价申购,二级高价卖出)
交易型开发式指数(ETF)分类
跟踪指数
股票型
债券型
复制方法
完全复制
抽样复制
ETF联接基金(通过开放式吸引中小投资者的资金,投资ETF,ETF再跟踪一个指数。因为ETF是有资金限制的,中小投资者只能买ETF联接基金)
依附主基金,从属地位
不能参与套利
基金中的基金(FOF)
申购不低于1000份
90%以上的都必须投资于目标ETF
QDII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2007年6月18日,境内募集,境外投资)
不能投
不动产
房地产按揭抵押
贵重金属或凭证
实物商品
不能借入现金,不能超10%
融资购买证券
没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分级基金(母基金分为多份子份额,资产是合并运作的;A类份额风险较低,B类份额风险较高,结构化证券)
FOF基金中基金(80%以上的投资其他基金)
主动管理主动型
主动管理被动型
被动管理主动型
被动管理被动型
ETF和LOF的区别
LOF可以是指数型基金,也可以是主动性基金;ETF是指数型基金
ETF净值报价频率比LOF高
都可以在交易所交易
LOF对投资者的投资规模没有限制
第四章: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概述
对基金市场、基金市场主体及其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特征
监管内容具有全面性
监管对象具有广泛性
监管时间具有连续性
监管主体及其权限具有法定性
监管活动具有强制性
体系
目标、体质、内容、方式
狭义的监管方式,通常不包括市场准入监管
目标
保护权益、规范活动、促进健康发展
原则
保障利益,适度、高效、依法、公开、公平审慎监管
基金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管证券市场)
职责
制定规范(监督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
办理备案
监督管理(对主体、对活动)
监督披露情况
指导和监督基金业协会的活动
各地证监局对经营所在区内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监督
措施
检查(日常检查、年度检查;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调查取证
限制交易
限制期不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再延长15个交易日
行政处罚
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调查或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合法证件
保密
领导干部离职后3年内,一般工作人员离职后2年内,不得就职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机构
行业自律组织(基金业协会)
基金行业协会会员
普通会员
公募管理人、托管人加入协会的
联席会员
基金服务机构加入协会的
观察会员
私募管理人、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加入协会的
观察会员满一年并符合标准,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
特别会员
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指数公司、地方基金业协会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加入协会的
职责
教育会员遵守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制定、实施、监管行业自律规则
组织基金从业考试
为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提供会员服务,解决会员的纠纷
自律管理者(证券交易所)
法律地位
享有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制定权
双重身份(监管者和被监管者)
对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监管
对基金投资行为的监管
对基金机构的监管
对基金管理人的托管
基金管理人的市场准入监管
中国证监会应对基金管理公司在设立申请后的6个月之内进行审查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在设立申请后60日之内审查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主要具备条件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必须为实缴资本
主要股东持有股权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为法人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
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
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
对基金管理人及从其业人员职业行为的监管
允许基金从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并对其监管,要求先申报,披露其投资行为
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治理的监管
不得成为基金管理公司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刑罚完毕后未超过3年
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风险准备金
从报酬中提取,赔偿时优先用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措施
对一般违法行为未造成重大风险的,做“责令限期改正、限制令、责令更换有关人员等”处理
6个月内换新的基金管理人,在这之前指定临时的
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管
基金托管人的市场准入监管
通常由商业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核准)或其他金融机构(证监会核准)担任
基金托管人和管理人不能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持有股份
从业人员不得兼任和竞业禁止
对基金托管人员业务行为的监管
有保管、开设账户、保存资料等职责
有监督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的义务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管措施
责令整改(限制业务活动、更换负责人)
取消托管资格(连续3年没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违法规定情节严重等)
职责终止(取消托管资格、解任、解散、撤销、宣告破产等)
6个月内换新的基金托管人,在这之前指定临时的
对基金服务机构的监管
基金服务机构的注册或备案(按证监会的规定进行)
基金销售机构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注册为基金销售机构
销售支付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非金融支付机构
基金份额登记(保存期限自销户起不少于20年)、估值核算机构
注册管理
基金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服务机构
备案管理
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监管
对公开募集基金活动的监管
基金募集实行注册制(合规性审查)
证监会应在申请注册的6个月内进行审查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开募集基金的发售
3天前公开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
招募说明书有基金运作方式、发售方式、资产估值方法等
募集期限:准予注册后,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在6个月内开始募集,募集一般不超过3个月
超过6个月开始的未发生实质性变化要备案,已发生实质性变化的,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基金的备案
1.封闭式募集的基金份额需达到注册规模的80%以上和200个以上持有人;开放式需超过注册要求的最低份额2亿和200个以上持有人;
2.募集期届满之后且达到以上要求,则10日内聘请机构验资
3.收到报告后10日内提交给证监会,证监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办理备案
4.收到确认文件后,次日公告
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需要在募集期限满之30日内返回投资人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还要负责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发售就是基金正式开始卖;募集期就是基金合同还没有成立;募集成功,基金合同成立;募集失败,退钱给投资者。
对公开募集基金销售活动的监管
对适用性制度监管
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登记的产品,采取调查、评价和识别身份
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监管
应充分揭示风险,保证合规性,保证发布的内容和备案的一样
推介材料发布起5天内需在(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的证监会备案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推介材料发布起5天内需在(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证监会备案
对基金销售费用的监管
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公告应该载明收费项目、条件、方式,在说明书应该载明费率标准及费用计算方法
对公开募集基金投资与交易行为的监管
投资方式:分散投资风险,可保持适当流动性和收益稳定性
基金财产一般投资上市的股票、债券和其他证监会规定的品种
应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对公开募集基金信息披露的监管
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集
召集优先级
日常机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
召集人应提前30天公告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
审议事项1/2以上通过
其他2/3以上通过
召开条件
要有代表1/2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才可召开
需证监会备案
无论谁召开都需要
在大会决定的事项,要备案,要公告
重新召开
低于1/2
召开后的3-6个月期间
条件:不低于1/3
可以现场召开或通信召开
对非公开募集(私募)基金的监管
原则规范和自律管理
基金管理人的登记
向基金业协会登记即可
基金业协会应在管理人登记材料备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基本情况,为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对募集行为的监管
基金管理人要有基金从业资格(或基金销售资格)
募集环节
对募集对象的限制
合格投资者不超过200人,超过200人就构成了公募基金,应按公募基金来接受监管
合格投资者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的单位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的个人或最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的个人
投资者适当性
将风险不同的金融产品提供给相应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不可公开宣传,应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评估、确认
基金合同是最重要的法律文件,用来约束基金当事人、保护持有人
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
公司型基金章程
合伙协议
对私募基金运作的监管
产品备案制度
为了区别监管
募集完毕后
向基金业协会备案
募集总额或人数达标后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业协会应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乐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基本情况,为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私募基金的托管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托管人托管
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行为规范
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比公募的更广泛
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别的私募基金时,应按专业化管理原则
管理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的不同私募基金时,应建立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机制
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报送
发生重大事项(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管理人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
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低于10年
差异化行业自律(区别对待,对A一套规则,对B又是另一套规则),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
第五章:基金职业道德
守法合规
诚实守信
专业审慎
客户智商
忠诚尽责
保守秘密(商业秘密、客户资料、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
来源可靠的信息
重要的信息
非公开的信息
第十六章: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基金的募集与认购
募集
一般要经过申请、注册、发售、基金合同生效等四个步骤
1.申请
一年内没有违法过
一年内申请资料不虚假、不遗漏、不引导性陈述
申请期间有重大变化,则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更新资料
2.注册
中国证监会应在自申请之日起6个月之内,决定注册或不注册
注册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普通程序不超过6个月
分级基金、基金中基金(FOF)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特殊产品
3.发售
基金发售的3日前应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准予注册后,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在6个月内开始募集,募集一般不超过3个月
4.合同生效
发起式基金
认购金额不少于1000万,且持有有效期不少于3年
合同生效3年后,净资产低于2亿则自动终止合同
认购
开放式基金
认购
投资者需在注册登记机构开立基金账户才能认购
步骤
1.认购
2.确认
确认申请。申请认购的T+2后可查询是否申请成功
认购申请无效会退款
认购的最终结果是要等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认购方式
以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结束后才会将认购金额换算为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认购金额等设置不同的认购费率
股票型一般按认购金额设置,最高不超1.5%
债券型一般在1%以下
货币型一般为0
收费模式
前端收费
认购时就收费
后端收费
认购时不收费,赎回时才收费,鼓励长期持有,一般会随着投资时间的延长而递减
认购费用与认购份额的计算
公式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利息会换算成份额给投资者
封闭式基金
创新型,每份额1元募集,认购前必须开账户
ETF和LOF基金
ETF份额的认购
现金认购(场内、场外)和证券认购
LOF份额的认购
目前只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办LOF业务
QDII基金
QDII基金份额的认购程序和一般开放式基金基本相同,主要是开户、认购、确认
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还能用美元和其他外汇货币购买
分级基金
募集方式
合并募集
以母基金代码认购
募集结束后,场外募集基础份额不拆分,场内会自动拆分成子份额
分开募集
分别以子基金代码认购
通过比例配售实现子份额的配比(仅限于债券型分级基金)
认购方式
场外认购
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目前只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办场内认购分级基金份额
场内认购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
基金的交易、申购和赎回
封闭式基金
合同5年以上;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开户
每个有效证件在同一市场可开3个封闭式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资金账户
基金账户数放证券的,资金账户是放钱的
交易规则
封闭式基金发行结束后,不能按基金净值买卖,投资者可委托券商(证券公司)在场内按市价(二级市场)买卖,直到到期日
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9:30-11:30、13:00-15:00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买:价格高优先于价格低
卖:价格低优先于价格高
如果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则按时间优先
报价单位:每份基金价格
最小变动单位0.001元
买入卖出应100份或其整数倍
单笔最大数量应低于100万份
涨跌幅限制10%;达成交易后,二级市场交易份额和股份的交割是在T+0日,资金交割是在T+1日完成
交易费用
交易佣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起点5元
目前在泸、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基金不收印花税
折(溢)价率
投资者常常用这个来反映封闭式基金份额净值与其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
折(溢)价率=[(二级视察国内价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100%=(二级市场价格/基金份额净值-1)*100%
溢价交易
二级市场价格>基金份额净值
对应的是溢价率
折价交易
二级市场价格<基金份额净值
对应的是折价率
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会有一段封闭期,不超3个月,结束后进入日常申购、赎回其
申购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认购和申购的区别
认购费低于申购费,在募集期内认购基金份额,能享受一定费率优惠
认购是按1元进行认购的;申购是按未知价确认的
认购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时确认,且有封闭期;申购份额通常在T+2日之内确认,确认后下一个工作日可赎回;
申购和赎回原则
未知价交易原则
确定价原则
申购和赎回金额价格以1元为基准计算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申购和赎回的场所及时间
管理人应在申购和赎回开放日前提前3个工作日公告
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申购和赎回的工作日)
目前上海和深圳的是9:30-11:30、13:00-15:00
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用
前端收费
管理人可根据投资人申购金额分段设置申购费率
后端收费
管理人可根据投资人持有期限不同分段设置申购费率,低于3年的可免受
赎回费用
场外赎回
按在场外的持有时间设置赎回费率
场内赎回
固定赎回费率,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销售服务费
不收
A类份额
收
C类份额
申购份额及赎回金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一般按持有时间的长短分级设置,时间越长,就越低。
后端收费还需要扣除认购/申购费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后端收费金额
手续费
货币市场基金手续费较低,通常申购/赎回费率为0,销售服务费不高于0.25%
申购和赎回登记及款项的支付
全额申购,申购失败则退款
申购成功会在T+1日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T+2投资者有权赎回
管理人应在有效赎回申请之起7个工作日内退款
在赎回成功后,在T+1日内办理扣除权益的赎回登记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
认定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
处理
全额赎回
有能力兑付
延期赎回
兑付有困难,或赎回资产对净值影响大
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其余延期处理
需要立即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公告并说明处理方法
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接受的可延缓,但不得超20个工作日
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
转换
不赎回,就转换
采用未知价法
会收转换费用,但比先赎回再购买的综合费用便宜
非交易过户
指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
主要是继承、司法强制执行等方式
转托管
投资者要将其托管股份从一个券商处转移到另一个券商处托管,就必须从办理一定的手续,实现股份委托管理的转移。
冻结
只有国家有权机关才能冻结和解冻
ETF的上市交易与申购、赎回
ETF建仓期不超3个月
建仓期: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应逐步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要求
建仓结束后,会选定日子为基金份额折算日
ETF基金份额折算后要做变更登记
ETF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折算比例=(X/Y)/(I/1000)
X是基金资产净值,Y是折算前的基金份额,I是标的指数。
这里的标的指数是1/1000,所以目标基金份额净值为(字母)I/1000
折算后的份额=原持有份额*折算比例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8位
ETF份额的上市交易
交易和封闭式的类似
涨跌幅限制为10%
买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每15秒发布一次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ETF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开始时间
自折算日之后开始办理申购
自合同生效后不超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申购和赎回的开始日提前三个工作日公告
数额限制
最小申购和赎回单位一般为50万份或100万份
更改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公告
原则
场内
份额申购、份额赎回
场外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程序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
确认与通知
清算交收与登记
对价、费用及价格
对价
场内
指申购或赎回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场外
指申购或赎回份额时,应交付的现金
按0.5%收取佣金
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
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的内容
组合证券相关内容
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现金替代分为三种类型
禁止现金替代
可以现金替代(申购可以,赎回不可以)
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 *该证券最新价格*(1+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最新价格的确定原则
该证券正常交易时,采用最新成交价
出现涨停时,采用涨停价格
该证券停牌且当天有成交时,采用最新成交价
该证券停牌且当天无成交时,采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现金替代溢价又称现金替代保证,多退少补
必须现金替代
固定替代金额=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中该证券的数量*该证券价格
申购和赎回的暂停
不可抗力
临时停市
异常情况
法律规定或证监会批准
LOF的上市交易、申购与赎回
上市交易
涨跌幅限制为10%
买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卖出到账时间T+1日,赎回到账时间至少T+2日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LOF份额转托管
系统内转托管
场内到场内;场外到场外
跨系统转托管
场内到场内;场外到场内
一般在封闭期结束后再开通跨系统转托管
LOF和ETF的区别
都具备开放式基金可以申购、赎回与场内交易的特点
区别
申购和赎回的标的不同
ETF是基金份额与一篮子股票的交换;LOF是基金份额与现金的交换
申购和赎回的场所不同
ETF通过交易所;LOF可在代销网点,也可以在交易所进行
对申购和赎回的限制不同
ETF要求基金份额50万份以上;LOF没有限制
在二级市场上的净值报价
ETF每15秒提供一个基金参考净值报价;LOF频率要比ETF低,每天只提供一次或几次
基金投资策略不同
ETF完全被动式管理方法,以拟合某一个指数为目标
LOF则是普通的开放式增加了交易所的交易方式,它可以是指数型也可是主动管理型
QDII的申购和赎回
和开放式基金的相同点
申购和赎回渠道、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时间、申购和赎回的原则与程序
和开放式基金的区别
币种
QDII可接受其他币种
申购和赎回登记
T+2申购确认
T+3申购查询
T+2登记
T+10支付赎回款项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因为QDII主要投资海外市场
分级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及申购、赎回
上市交易
以子代码募集,母代码不上市、不申购、不赎回
以母代码进行合并募集的,募集完成后按比例拆分为不同风险收益的子份额,仅场内认购的份额按比例拆分为子份额,场外以基础份额的形式持有
申购和赎回
包括场内和场外2种方式
风险较大
目前我国发行的合并募集的分级基金,通常只能以母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和赎回,子基金份额只能上市交易
合并募集的分级基金,单笔认购/申购金额不低于5万;分开募集的分级基金,B类份额不得低于5万
跨系统转托管
想要进行上市交易就必须先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从注册登记系统托管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也可以反过来
股票基金、债券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原则:未知价交易,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登记
确认持有人基金份额
注册登记体系的模式
内置(自建)
外置(委托)
混合(both)
申购和赎回的资金结算
分清算(计算)和交收(收付)2个环节
退回银行卡或资金账户
申购款T+2日内到达基金账户
赎回款T+3日内从基金账户划出,货币市场一般是T+1日,最快是当天
第二十章:基金信息的披露
概述
原则
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
披露形式:规范性、易解性、易得性
体系
国家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性规则
内容
禁止行为
义务
基金管理人
主要负责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如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净值披露等环节。
合同生效后
次日公告合同生效
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上传到管理人网站上,摘要发布到指定报刊上
拟上市
在上市日前3个工作日,将上市交易公告发布到指定管理人网站和报刊上
定期报告
每年结束后9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年度报告摘要,在网站披露全文
在上半年结束后60日内,在报刊披露半年度报告摘要,在网站披露全文
在每季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报刊和网站披露季度报告
每周公告一次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定期报告在披露的第2个工作日,要备案
重大影响的事件,应在2日内披露临时报告书,并备案,封闭式的披露前应审核
管理人召集持有人大会,应提前30天公告大会详情,大会结束后应备案并公告
管理人职责终止时,应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公告审计结果,且备案
基金托管人
主要负责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如基金资产保管、代理清算交割、会计核算、净值复核、投资运作监督等环节。
发售的3日前,将合同、托管协议发布在网站上
符合审查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相关基金信息
在托管负责人变动,该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30%等重大事件发生时,需要在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公告书,并备案
托管人召集持有人大会,应提前30天公告大会详情,大会结束后应备案并公告
托管人职责终止时,应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公告审计结果,且备案
基金持有人
当管理人和托管人都不召集大会时,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持有人召集持有人大会,应提前30天公告大会详情,大会结束后应备案并公告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基金合同
法律凭证,说明基金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大会的召集、合同终止的事由,清算方式等
重要信息
基金运作方式,运作费用,基金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相关安排,基金投资基本要素,基金估值和净值公告等事项,这些信息在招募说明书也有
招募说明书
让投资者了解管理人基本情况,基金相关费用,说明基金募集事宜,指导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的规范文件
重要信息
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限制等。
基金托管协议
重要信息
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相关监督和核查、持有人权益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基金净值公告
普通基金净值公告
主要包括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等信息
封闭式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开放式在其开放申购和赎回前,每周披露一次,之后则披露每个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和偏离度公告
货币市场的份额净值保持1元不变,不需要披露净值,但需要披露收益公告(每万份基金收益和最近7日年化收益率)
收益公告分为三类
封闭期的收益公告
披露管理人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前一日的净值、每万分基金净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
开放日的收益公告
在每个开放日的次天披露开放日每万分基金净值和最近7日年化收益率
节假日的收益公告
在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分基金净值和最近7日年化收益率
偏离席公告
为了客观体现货币市场基金的实际收益情况
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摊余成本法(避免)
影子定价(采用)
每一估值日对基金资产进行重新估值
浮盈
净值超过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净值(产生正偏离),则基金组合存在浮盈
浮亏
净值未超过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净值(产生负偏离),则基金组合存在浮亏
此时,如果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和融资比例仍较高,则风险大
当偏离达到一定程度时,货币市场基金应刊登偏离席信息
主要包括
在临时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2%
当正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应在5个交易日内调整到0.5%以内
当负偏离度达到0.5%时,应控制到0.5%以内
当负偏离连续2个交易日超过0.5%,管理人需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进行调整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合同进行清算等措施
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偏离席信息
披露正负偏离绝对值超过0.5%的信息
在投资组合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披露绝对值在0.25%~0.5%的次数,最高和最低值、平均值等信息
基金定期公告
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不用编制报告
季度报告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前十名股票明细
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前五名债券明细
半年度报告
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
年度报告
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
信息量最大
主要内容: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责任、正文与摘要、重要提示、财务指标、净值表现、管理人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持有人信息(前10名持有人,持有人结构、户数)、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反映了市场对基金的认同度)
正文发布到网站,摘要发布在指定报刊上
要审计
需要2/3以上的独立董事长签字,并由董事长签发
需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净值增长指标是较合理的评价基金业绩变现的指标
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主要有封闭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分级基金子份额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标准
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
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
基金临时报告
重大事件需要在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
包括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金额达基金份额净值的0.5%、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等
基金澄清报告
特殊基金品种的信息披露
QDII(开放式)
语言、币种
特殊披露要求
净值信息的披露频率要求
定期报告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临时报告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ETF
针对ETF特有的证券申购和赎回机制,以及一级与二级市场并存的交易制度安排,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定了ETF特殊的信息披露事项
第二十一章:基金客户和销售机构
基金客户
由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组成
分为境内和境外投资者
投资者要求年龄在18-70周岁,16周岁-18周岁的需要提交相关的收入证明
发展趋势:结构个人化、机构多元化
产品目标客户选择策略
明确目标客户市场
应遵循原则、可测、成长、识别、利润原则。
寻找客户的方法
缘故法、介绍法、陌生拜访法
基金销售机构
主要类型
直销机构
代销机构
与基金公司签订代销协议,赚取销售佣金的商业机构
注入条件
应先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并取得相应资格
客户资料资自业务关系结束后起,至少保存15年
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起,至少保存15年
客户风险等级:高、中、低
反洗钱
符合大额交易的,应在交易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报告
发现有可疑交易行为,在其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报告
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理论、方式与策略
以4Ps为核心的营销组合策略
产品策略
分销策略
促销策略
价格策略
运用4Ps理论时,具有规范性、服务型、专业性、持续性、适用性
销售方式
直销
通过基金公司或基金公司网站进行买卖,只卖一家基金公司的产品,销售人员专业性更强,网点、推广效果有限,对客户控制力较强,成本较低
代销
卖多家基金公司的产品
第二十二章: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及信息管理
基金销售机构人员行为规范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规范
基金管理人应在宣传资料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在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应在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在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合规性、一致性
基金销售费用规范
基金销售适用性与投资者适当性
实施适用性应遵守投资人利益优先、全面性、客观性、及时性、有效性、差异性原则。
基金持有人风险承受能力类型:C1(最低)、C2、C3、C4、C5(可购买所有风险等级的服务或产品)
一一对应R1、R2、R3、R4以下风险等级的服务或产品
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
对匹配方案、警示告知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基金销售信息管理
前台业务系统(用于投资人交易,分为自助式和辅助式)
后台管理系统(用于对前台业务系统功能的数据支持和集中管理,基金销售机构内部使用)
信息保存期限
客户身份资料,至少15年
交易记录,至少15年
私募投资基金销售行为规范
私募基金募集程序
1.特定对象确定
问卷调查
2.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问卷调查(主要包括投资者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风险偏好)
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不超过3年,需要重新评估,也可主动重新评估
3.基金风险提示
4.合格投资者确认
5.投资冷静期
不少于24小时
6.回访确认
投资者有权在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
第二十三章:基金客户服务
概述
特点
专业性、规范性、持续性、时效性
原则
投资者利益优先、有效沟通、安全第一、专业规范、适当性管理
步骤
售前、售中、售后(包括定期进行投资者回访)
流程
投资者保护工作
投资者教育:投资决策教育、资产配置教育、权益保护教育
第二十四章: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
治理架构
股东和股东会
股东
公司股东享有收益分配权、表决和监督权、知情权
基金公司股东必承担的义务:履行出资义务、尊重公司的独立性、长期投资的理念
股东会
决定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董事
审批财务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是对股东负责的决策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加强对公司的战略指导
加强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监督公司经营情况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董事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
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聘请会计事务所、半年和年度报告、公司章程等都需要经过2/3的独立董事通过
监事和监事会
监事会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
监督董事、总经理执行职务时是否违规
监事
管理层和督察长制度
管理层
基金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领导和主持公司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经营
督察长
拟定制度并督导
审查制度、决策、方案
对合规性督查
向董事会、总经理等报告合规情况
及时处理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要求调查的事项
保存履行职责的相关文件
应坚持原则、独立客观、以保护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
组织架构
机构设置原则
相互制约和不相容职责分离
授权清晰
适时性
具体机构设置
专业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最高决策机构)
负责基金投资策略、资产分配等重大事项,确定对基金经理的权限,审批超过基金经理权限的投资计划等
定期会议
例会
每月一次
讨论基金投资的各有关事宜
年会
每年一次
审议通过基金年度投资目标和计划
临时会议
产品审批委员会
负责公司所有产品的审核、决策、监督执行
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
临时会议
风险控制委员会
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中的所有风险,确保风控战略与公司经营目标保持一致
由总经理、督查长、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
有些公司还分别设立了投资风险委员会和运营风险委员会
定期会议(每月一次)
临时会议
运营估值委员会
IT治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公司IT规划,IT人员的比例应占30%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
临时会议
估值委员会
负责公司资产估值相关决策及执行,保证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
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
评估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
不定期会议
主要讨论具体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和调整
部门设置情况
根据功能划分
投资、研究、交易部门
投资部
按投资标的细分
权益部
债券部
衍生投资部
国际投资部等
研究部(基金投资运作的支撑部门)
按客户来源细分
公募基金投资部
专户投资部
年金投资部
社保资金投资部等
按研究重点细分
宏观研究部
个股研究部
债券研究部等
交易部
子主题
产品营销部门
大基金公司细分
产品部
销售部
营销部
客户服务中心
小基金公司统一设为市场部
合规与风险部门
检查稽核部
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
风险管理部
负责对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或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管理和报告
后台运营部门
注册登记部
资金清算部
基金会计部
信息技术部等
其他支持性部门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行政管理部等
风险管理
原则
最高性、全面性、权责匹配性、独立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适时性
董事会有最终责任,管理层有直接责任,各业务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风险评估,及对制度和流程的有效性负责
风险分类
业务风险(负责人董事会和管理层)
投资风险(投资部门)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市场交易量不足、无法应客户赎回要求
信用风险
债券发行人拒绝支付利息、到期时拒绝支付本息、债券发行人信用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因交易对手违约
操作风险
制度和流程风险、信息技术风险、业务持续风险、人力资源风险、新业务风险、道德风险
业务持续风险
危机处理、备份机制准备不足
危机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完备性、预防为主、及时报告、优先性、相互协作、尽快恢复、积极沟通、认真总结
风险管理程序
主要环节: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报告和监控、风险管理体系的评价
第二十五章: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
概述
内部控制
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建立组织机构、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三目标
保证合规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原则
健全性、有效性、独立性、相互制约性、成本效益性
风险管理
基本框架: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行为监控
内部控制机制(内控机制)
指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运作制约关系,权力分配、相互制衡
四个层次
员工自律
各部门主管的检查监督
管理层对人员和业务的监督控制
董事会对其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的检查、监督、控制和指导
基本要素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内部控制制度
原则
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研究业务控制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
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应按原则制定相应规定
销售业务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
严谨需相互监督的岗位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检查稽核控制
独立性、权威性
第二十六章:基金管理人的合规管理
是为了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基金管理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确保基金管理人依法合规经营
原则
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专业性、协调性
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合规审核
制定合规审核机制
合规审核调查
合规审核评价
合规风险
投资合规性风险
销售合规性风险
信息披露合规性风险
反洗钱合规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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