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房屋租赁)承租人装修物处理方式
2024-01-04 14:01:21 0 举报
(城镇房屋租赁)承租人装修物处理方式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合同期满或解除(有约定,先依约定处理)
公平原则分担残值损失
出租人同意
承租人请求补偿的,不予支持
不可归结于双方的原因
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装修物未形成附和
装修物形成附和
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损毁,应恢复原状
双方根据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
出租人原因
根据各自过错分担残值损失
出租人赔偿残值
承租人承担费用,出租人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损毁,应恢复原状
出租人不赔偿残值。若利用,需适当补偿
合同无效
出租人同意利用
出租人不同意利用
期满
双方违约
解除
承租人原因
未经出租人同意
收藏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