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及选举业主委员会流程图
2019-06-26 17:28:20 6 举报
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全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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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召开筹备组会议
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书面申请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公示15日
90日内
成立筹备组(7-11人)
备注: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入住率到50%以上的;②首批物业交付满二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③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
资格审核
业主大会前15天公示征求业主意见
业主代表不少于50%,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建设单位不存在或书面通知后未参加的,可不作为筹备组成员
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及选举业主委员会流程图
1、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2、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3、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依法确认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5、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6、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7、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建设单位或双过20%的业主
业主委员会委员为5至11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为9人至15人。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可采用差额选举方式。
街道办事处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提出异议
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产局和街道办事处(乡、镇)办理备案手续
不合格退回
60日内
业主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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