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 vs 第三人撤销之诉 vs 再审
2019-07-17 10:44:34 0 举报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vs第三人撤销之诉vs再审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裁定驳回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民诉第227条)
异议成立
原告:第三人 被告:申请人、有意见的被申请第三人:无意见的被申请执行人
成立
申请复议
中止执行
第一步:首先判断是否与原判决有关? 第二步:如与原判决无关,则本案与再审和三撤没有关系,先提案外人对 执行标的异议,被驳回后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或异议成立,执 行申请人提起许可执行之诉。 第三步:如果与原判决有关,则掐头去尾 三撤--------------执行异议----------------再审
该判决与自己无关,没有权利提起撤销
主张:画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诉解释第15章304—316条)
执行:画
对第三人的保护
or
15日内
+
对驳回不服
执行异议
驳回
第三人撤销之诉继续进行
申请人提起许可执行之诉
案外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民诉第225条)
法院裁定再审
与原判决无关
原告:申请人 被告:案外人、有意见的被申请人第三人:无意见的被申请执行人
提起执行异议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民诉第56条,民诉解释第14章)
三撤并入再审程序
另行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继续进行,不可申请再审(民诉解释303条)
判决:画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 vs 第三人撤销之诉 vs 再审
依227条申请再审,不可提第三人撤销之诉(民诉解释303条)
解题方法:掐头去尾法
提起对执行标的的异议
裁定撤销或改正
诉讼中:
判决生效后:
判决:钱
再审
上一级法院
第三人撤销之诉(撤销该判决)
认为原判决有错
判决与执行分开看 是否侵权?
1. 原被告恶意串通的,法院判决 驳回诉讼请求 2.以有独三方式加入诉讼
提供担保
向执行法院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
6个月内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
判决执行中:
原告:第三人 被告:申请人、有意见的被申请吧 第三人:无意见的被申请执行人
原告:申请人 被告:案外人、有意见的被申请人第三人:无意见的被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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