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劳保、环保、经济法考点三科整理
2019-08-26 15:40:06 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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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考 劳保 环保 经济法 部分整理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劳保
劳动合同
要签书面合同
否则
否则
单位不签
1月内:补签
1个月-1年:补签+双倍工资【≤11个月】
1年以上:11个月双倍工资+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者不签
1月内:终止劳动关系+无经济补偿
1个月-1年:终止劳动关系+有经济补偿金
1年以上: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应签
除非劳动者不想签;
否则不签,
单位付双倍工资
除非劳动者不想签;
否则不签,
单位付双倍工资
1.连续工作满十年
2.国企该制“双十”
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不足十年
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不足十年
3.连续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第三次时,无过错且能胜任
第三条道路
权威性制定+社会实效+内容的正确性
试用期
不得约定
试用期
试用期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
3.非全日制用工
约定试用期
长短
3个月-1年,试用期≤1个月
1年-不满3年,试用期≤2个月
3年以上及无固定期,试用期≤6个月
对一个人,只能约定一次
期间,工作不能低于正式*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解除
可以
劳动者有过错/不能胜任
劳动者主动辞职【提前三天告知单位】
不可以
单位原因,如裁员、内部调整
合同
解除
解除
单位
单位不得
解除
【劳动者过错
可不管这些,
可随时解除】
解除
【劳动者过错
可不管这些,
可随时解除】
1.(疑似)职业病
2.因工负伤+丧失(全部/部分)劳动能力
3.非因公患病+医疗期内
4.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单位
单方
解除
单方
解除
1.劳动者过错
随时;不用提前通知+经济补偿;有失业保险金
2.预告解除
劳动者无过错+
无法胜任/情势变更
劳动者无过错+
无法胜任/情势变更
提前30天书面告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3.经济性裁员
20人以上/10%
20人以上/10%
应优先留用
较长期限;无固定期限;家唯一就业+有老或小
裁员程序
提前30日向工会/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裁员方向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6个月内重新招用:通知+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劳务派遣工可退,不可直接裁
单位需支付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
1.单位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
2.劳动者过错+被动辞职
3.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降薪续签劳动者拒绝
4.有补贴的公益性岗位
计算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6个月~1年,按一年算;
不满6个月,支付半月工资
6个月~1年,按一年算;
不满6个月,支付半月工资
换单位,补偿金年限重新计算;
被单位换到其他公司,合并计算
被单位换到其他公司,合并计算
单位需支付
经济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
原因:单位违法解除【理由违法/程序违法】
可继续履行或赔偿二选一
可继续履行或赔偿二选一
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两者不能并用
劳动者
劳动者
单方
解除
单方
解除
1.预告解除
无需理由+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通知
自己辞职,没补偿金
2.随时解除
原因:单位没有按约: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保、违规、欺诈胁迫
要告知单位
有补偿金
3.立即解除
原因:强迫劳动/冒险作业
不用告知单位
有补偿金
劳动者
支付违约金
支付违约金
分摊培训费
原因:单位无过错+【劳动者过错导致单位解约/劳动者未到期服务辞职】
违反竞业禁止
即单位按月支付
经济补偿,≤2年
内不让劳动者从事
同类型工作
即单位按月支付
经济补偿,≤2年
内不让劳动者从事
同类型工作
劳动者要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可解除该禁止协议,但
要额外支付劳动者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要额外支付劳动者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因单位原因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解除竞业限制
劳动者可解除竞业限制
保密协议
可无偿,但无偿的违反了也要赔偿
侵犯商业秘密属于侵权,不是违约
董事、高管的保密义务是法定的,无偿
集体合同
工会/职工代表 --用人单位签
不马上生效--劳动行政部门 收到后 15日内未提异议才生效
效力高于单个劳动合同,是最低标准
非全日制
用工
用工
合同可口头
可多个劳动合同【后合同不得影响履行先合同】
双方都可随时终止,无经济补偿
无试用期
非月薪,≤15日发一次工资
劳务派遣
辅助性 替代性
辅助性 替代性
派遣单位
&
劳动者
&
劳动者
【≥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不得克扣报酬,收介绍费
告知协议内容
没派遣时有付薪义务
不得为办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单位
用工单位
&
劳动者
&
劳动者
使用人数不超10%
和本单位职工 同工同酬
不得二次派遣
不得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合同
承担劳动者侵权责任
害劳动者
派遣方害,派遣方赔
用工方害,用工方+派遣方 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
侵害
第三人
侵害
第三人
用工单位 无过错责任
派遣单位 有过错的承担补充责任
退工&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
可退工
可解除
可解除
劳动者过错
无经济补偿
劳动者无法胜任
有经济补偿
可退工
不可解除
不可解除
情势变更
裁员
用工单位没了
派遣协议期满终止
退工后的处理
发工资+重新派遣
例外:劳动者拒绝重新派遣的:
若单位维持或提高了条件的,可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
若单位降低了劳动条件,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若单位维持或提高了条件的,可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
若单位降低了劳动条件,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
工作时间:8;40
加班
每日不超1小时,最多不超3小时;每月不超36h;
特殊情况不受限制
特殊情况不受限制
加班工资:工作日--X1.5
周末--X2/调休
节假日--X3[不可调休]
周末--X2/调休
节假日--X3[不可调休]
年假
连续工作1年以上,带薪休年假
工作≤10年,年假5天
10年≤X<20年,年假10天
≥20年,年假15天
10年≤X<20年,年假10天
≥20年,年假15天
最低工资标准
省政府定,国务院备案
对未成年工
【16-18】
【16-18】
岗前培训;定期体检
禁“毒害+矿井+第四级体力劳动”
禁“毒害+矿井+第四级体力劳动”
对女职工
禁矿井、第四级等【不禁毒害】
禁经期+高处/低温/冷水/第三级体力劳动
禁孕期/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第三级劳动
禁怀孕七个月+延长工作时间/夜班劳动
≥98天的产假
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定期体检
特种作业的劳动者
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工会权利
劳动争议
主体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举证
责任
责任
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但有关证据用人单位管理的,单位提供
但有关证据用人单位管理的,单位提供
程序
一般:先仲裁,再起诉【拖欠工资+书面欠条,可直接起诉】
集体合同:协商【必经】--仲裁--起诉
社会保险法
社保
医疗、生育合并建账、核算
分类
双缴费
单位+个人
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医疗~、失业~
单位交统筹账户,个人交个人账户
单缴费
仅单位交
仅单位交
工伤险 生育险
养老险
工伤
医保
生育
失业
经济法
一级重点
不正当竞争行为
概述:经营者 恶意竞争
兜底条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商业道德
种
类
类
混淆
行为
行为
用他人的名称、网站网页...
引人误会
引人误会
商业
贿赂
贿赂
账外+暗中【经营者给消费者返现不属于】
员工贿赂推定为经营者行为,举证责任倒置【经营者证明不是】
虚假
宣传
宣传
假广告,吹嘘自己【明显夸张不属于】
侵犯
商秘
商秘
A.非法获取
B.明知或应知【即恶意】是非法的,还获取、披露、使用
B.明知或应知【即恶意】是非法的,还获取、披露、使用
有奖
销售
销售
A.信息不明,影响兑奖
B.谎称、内定
C.抽奖,最高金额>5万
B.谎称、内定
C.抽奖,最高金额>5万
商业
诋毁
诋毁
故意编造/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
指向特定竞争对手【数量不限】
指向特定竞争对手【数量不限】
网络
不正当
竞争
不正当
竞争
A.链接,强行跳转;
B.恶意不兼容...
B.恶意不兼容...
民事
责任
责任
赔偿实际损失>侵权获利
侵犯商秘,在以上方法确实的数额的1~5倍确定最终数额
混淆、侵犯商秘难以确定利益的:法院判决500万以下赔偿
赔偿数额应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反垄断法
1.垄断协议
横向:同行; 纵向:上下游
目的正当,可豁免
法律责任:达成--可罚款
达成+实施--
达成+实施--
2.滥用市场
支配地位
支配地位
3.经营者
集中
集中
4.行政垄断
消费者保护
适用范围:个人+生活消费;农民+生产资料
【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
【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
经营者
的义务
的义务
安保义务
一般
退货
义务
退货
义务
无理由
退货
义务
退货
义务
召回
义务
义务
保证质量
的义务
的义务
个人信息
收集和使用
收集和使用
格式条款
虚假广告
网站
营业执照
展销会
柜台
柜台
赔偿
公益
诉讼
诉讼
食品
安全法
安全法
环境
环境评价
总体规划
环境评价的篇章或说明【无,不予审批】
专项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无,不予审批
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直接涉及公共环境权益=
草案送审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
草案送审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
建设项目的
环境评价
环境评价
重大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面评价+审判
轻度环境影响:报告表+专项评价+审判
环境影响很小:登记表+备案
轻度环境影响:报告表+专项评价+审判
环境影响很小:登记表+备案
环境保护
财税法
税收
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分类
商品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
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法:资源税法、房产税法、土地增值税法
行为税法:印花税法
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法:资源税法、房产税法、土地增值税法
行为税法:印花税法
个人所得税
分类
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
免税
补贴救济赔转退,奖金国债免个税【奖金:省部军以上】
减税
残疾、孤老、烈属、自然灾害+重大损失
国务院可规定其他减税,报全人常备案
企业所得税
分类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不征税
收入
收入
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免税
收入
收入
国债利息;
股息、红利;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股息、红利;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可免、减
的所得
的所得
1、农林牧渔
2.重点扶持的公基
3.环保、节能
4.技术转让
加计
扣除
扣除
研发费用;特殊工资【残疾/国家鼓励】
车船税
法定免征:军、警、渔、外
可减免:节能、灾害
公交、农用车,省政府决定减免
增值税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加工、修理服务等的单位/个人
免征
自销农产、旧物;古书 避孕 科 外 残
税收征收
管理法
管理法
税收管理
二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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