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2021-02-22 15:23:29 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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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保险产品
保险五要素
谁能保
投保条件
保什么
保险责任
保多久
保险期限
保多少
保险金额
多少钱
保险费
产品分类
财产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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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工程保险
特殊风险保险
农业保险
责任保险
公共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
合同保证保险
忠诚保证保险
一般商业信用保险
产品保证保险
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医疗保险
疾病保险
护理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人寿保险
定期寿险
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终身寿险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受益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两全寿险
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年金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
分红寿险
万能寿险
保险产品分析点
产品名称与保障责任
定期寿险:定期寿险责任相对简单,前身是身故责任,现在多数产品会加上全残责任。相同费率的情况下,有身故+全残的责任的产品当然比只有身故责任的产品更好。
重疾险:过去的重疾险只有一次重疾赔付责任,随着重疾险的发展,慢慢出现了轻度重疾保障责任,赔付比例一般为重疾保额的20%~30%,少数产品会到50%。最新的产品保障责任更全,出现了分组多次赔付,甚至不分组多次赔付的新产品。这样的产品保障得更加完善,强烈推荐大家选购这样的产品。
医疗险:没去过医院,觉得在医院花的钱就是检查、治疗、药物的费用。等得病了从医院被扒一层皮以后才知道,实际上治病之外的费用也很厉害。床位费、护理费、膳食费、转住院费、救护车费用(救护车要收钱,费用还不低!)等,这些费用并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内。对于商业医疗险,如果相同、相近费率的两款产品,一款只保住院费用,另一款不仅保住院,还包括了以上的费用,你会选择哪款呢?
意外险:有些捆绑销售的寿险,附加险会有长期意外,让投保人以为意外保障够了。其实不然,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是两回事。意外伤害是身故+全残责任,意外伤害医疗是指磕磕碰碰、猫爪狗咬后,报销在医院治疗的费用。因此有人买了意外伤害后,发生了小事故才发现保险公司不赔,骂保险公司坑人,这就是典型的保障责任不清楚,究其原因是保险业务员没有给投保人保障全。
保障期
短期:短期产品从几天,到几个月,到常见的一年期。常见的旅游险一般来说就是保几天,适用于出去旅游的人,在发生意外的时候能够享受及时的救援、治疗等服务。一年期的产品特别多,如意外、医疗等产品,一般都是交一年保一年的形态。
定期:定期的产品一般来说是保10年、20年、30年或者保至60岁、70岁不等。针对于不同的人适用不同的保障期。比如30岁的年轻人身背100万的房贷,20年还清,那么他的定期寿险必须完全覆盖了房贷缺口,最低要买100万,保障期为20年。
终身:终身的保障期限常见于终身寿险和终身重疾险,这个很好理解,无需阐述。
交费期
给幼儿一般选择30年。孩子30岁以后就别操心孩子的保险问题,让他们自己去处理吧。
终身寿险特殊情况下可以选择趸交,比如怕以后出现债务问题、不肖子孙白光家底的担心等,可以选择趸交,用来实现家庭财富的保全和传承。
健康告知与核保规则
保险合同信息不对等: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在于信息的不对等,保险公司很难确切得知投保人的具体信息,因此签订保险合同最重要的原则是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必须就保险公司提出的健康告知进行准确、详细的回答。如果一旦有虚假告知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利解除保险合同、甚至可以不退还保费(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核保规则:对于不同的保险公司,核保的严格程度是不同的。对于健康的被保险人,我们会选择性价比极高的保险产品,因为该类产品的核保是很严的,选择高性价比产品能够让客户的利益最大化。但是对于非标准体,身体有恙的人,是无法投保性价比最高的产品的,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略微贵一些,但是核保比较松的公司。对于身体有问题的人,无论是加保费还是延期承保,买了保险总比裸奔强。因此,不同的身体状况也需要选择不同的保险产品。健康告知:保险法规定的告知方式为询问告知,也就是说保险公司问什么,投保人答什么,不问的情况,无论多严重都可以不说,并不违反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应当正常承保和理赔。这就给经纪人以极大地灵活性,能够根据客户特殊的情况选择合理告知的产品。因为不同公司的产品健康告知也不同,也许A公司询问的问题,B公司没有询问,这方面有问题的投保人可以放心的选择B公司,无需担心拒赔的问题。法律是严格地,现实是灵活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合法地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是我们经纪人相比单一保险公司而独有的能力。
如实告知自己身体有恙的投保单,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承保或者拒保。
1、如果认为该情况不影响赔付率,就会正常承保;
2、如果认为这种情况是临时的、或者可能存在逆选择的,会选择延期承保,观察几个月或者一年,到期后选择承保;
3、如果觉得该种情况会提高赔付率,但是在一个可以接受范围内,会选择加保费,如增加20%保费,之后一切正常承保;
4、如果觉得该情况不严重,但是会复发,可能会选择除外承保,也就是说该情况引起的一切后果是不在保障范围内的。
赔付标准
拿重疾险举例。重疾险赔付标准由以下几个因素组成:1、重疾种类。相同费率的情况下,重大疾病的种类一定是越多越好。但是实际上,只要是超过45种就基本足够了。超出45种的,发病率极低,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保监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先后规定了25和45种重大疾病的种类,这些疾病的发病率占到了所有重大疾病的98%。对于市场上的某些保120+疾病的产品,花额外30%的钱去保这2%也不值得,更何况这多出的疾病也占不到2%,以内重大疾病的种类实在是太多太多了,120种也无法涵盖所有。轻度重疾的种类并不是很多,10种常见重疾就涵盖了绝大多数的发病率了。其中轻微脑中风、极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不典型心肌梗塞是发病率最高的3种,是必须涵盖的轻度重疾。2、疾病赔付标准。常说保险经纪人时间长了,就成了小半个理论全科医生了,因为我们经常看各种各样的重疾赔付标准。至于什么叫坑,举个小栗子吧。I型糖尿病,多见于青少年。P公司的赔付标准是至少满足胰岛素注射180天和3项并发症之一;而G公司仅要求胰岛素注射180天。孰优孰劣,高下立判!有人会说这种病的发病率太低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没有意义。但我想说的是,保险本来就是保障极端情况下我们的利益,我们必须考虑产品的任何细节,严谨地挑选产品
豁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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