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裁判思路
2019-12-11 22:22:36 0 举报
股权转让的三中裁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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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e.最高法2010年以后的唯一裁判思路,地方法院的主要裁判思路
A.缺乏必备条款,合同不成立
b.万田公司当时资产负债状况
C.依照补充合同漏洞规定确定价款,必要时审计评估
d.张保玲短信回复内容可证明
a.违反《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
e.张保玲道歉短信可证明
b.最符合《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
股权转让合同中转让价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三种裁判思路及其简要评析
c.最符合《买卖合同解释》第45条
本案“合作收购、零价转让”事实,有以下六大证据支持:
f.张保玲明知太宣资金严重困难且允诺出借2亿元给太宣与戴红阳可间接证明
d.2010年之后实务界不再采用
d.相对中立
b.违背商法鼓励交易原则
c.收购成功可巨大收益可能
c.受到学界批判
B.综合审查全案证据,探求当事人真实意思
a.唯一见证人,张传勇证言
a.最符合《合同法》第61、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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