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推理论证)
2021-12-10 13:55:00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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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联考逻辑(推理论证)
推理和论证的关系
联系:论证一定是推理,但推理不一定是论证(“论证”是“推理”的一个子集)
区别
目的不同
推理
仅仅承诺思维形式(推理结构)上的有效性,并不承诺前提、结论是实际中是真实的
(数学即是严密的“推理”)
论证
目的是让一个观点得以有效证明
不但要求推理形式形式正确,还要求其在现实生活中是正确的
体现在论证要有:真实性、可行性、有效性!
要求论据(“前提”的一种)是正确的
要求论证方式(推理形式)是正确的
总之,两者最大区别在于对“前提”(论据)——在生活中的真实性的要求不同
定义:从一个或多个已知命题得出新命题的思维形式
已知命题——前提
新命题——结论
前提包含支持性信息,决定结论的真假
结论基于前提,具有前提的某些特征
比较推理中前提和结论,判定推理形式的4种情况
前提真,结论真:推理形式可能正确、可能错误
前提真,结论假:推理形式一定不正确
前提假,结论真:推理形式可能正确、可能错误
前提假,结论假:推理形式可能正确、可能错误
推理的“构”和“质”
构:结构
考法:平行结构、类比分析(即找出一样的推理结构)
思维方法只跟结构有关
推理的结构,由命题结构词、和推理的结构词共同构成
提取推理结构方法
1.抽取结构
前提是简单命题
大写字母表概念,保留命题的结构词
要点:转换为标准结构词
前提是复合命题
小写字母表结构词,保留推理的结构词
要点:务必分清前提和结论
2.比较结构
经过上述简化后,在相同位置出现的字母或结构词完全相同,则为“同构”
同构:也称“推理方法相同”、“得出结论的方法一致”
考察推理结构考法
质:真假(结论命题的真假)
推理结构比较的4种情况
同构同质:用于加强类比(要考)
同构异质:用于削弱(结构相同,但结论不同,说明推理方法有问题)
异构同质:用于等值转换
异构异质:表示无关
判定难点
偷换概念
一词多义
eg 为人民(集合概念)服务,我是人民(类概念),为我服务
正确:A为B服务,C是D,A为C服务
错误:A为B服务,C是B,A为C服务
结论前置
1.认清被前置的结论(是被推导出来的)
现实语言中的结论前置:为了强调观点
2.前提和结论的逻辑顺序绝不能颠倒
正向推导(逻辑顺序):从前到后
3.前提之间的顺序是并列的,顺序可颠倒
关于推理结构的常见考法
1.与原推理最为类似:要求找出同构的选项
2.作为类比,加强原论证:选结构一致且结论成立的选项
3.作为类比,证明原推理不成立:选结构一致,但结论明显为假的选项
定义:用某些理由去支持或反驳某个观点的过程或语言形式
通常由论题(非基本结构)、论点、论据、论证方式构成
论点——体现为命题(有断定、有真假)
论题:包括范围更广,可以没有断定,可以是讨论的对象,也可以是观点(论点)
论据:支持或反驳论点的理由
理论论据:某种公认的一般性原理
事实论据:某个事实性断言
论证:从论据导出论点的思维过程,体现为各种推理方法
立论&驳论
立论
结构:所有论据为了支持某观点p
目的:为了证明p
驳论
结构:先树立某观点p,所有论据为了削弱某观点p
目的:为了证明“非p”(求p的矛盾命题)
评价论证基本功
分清前提和结论
前提和结论的识别:找准论据(是“前提”的一种)和结论,才能对论证有效性进行评价
论据通常表现为8种:调查、统计、研究、事实、假设、原因、手段、措施等
结论通常表现为6种:观点、总结、概括、目的、结果、结论等
前提结构词:……因为、鉴于……
结论结构词:……因此、那么……
缩写句子、提取主干:主谓宾,以方便识别
论证有效性
定义
一个论证,如果其所使用的论据,在其所使用的论证方式之下,能让该论证的论点最大概率地成立,则成该论证有效性较高
反之,则论证有效性较低
即:论证有效性实质一个论证的论点得到的证明程度(是0到1之间的概率取值)
论证有效的条件
论据(前提)正确的“三不原则”
论据要真实——不得使用伪造、虚假前提
论据有可行性、可操作性——不违背限定条件
论据要针对结论有意义——不做无用功
现状不足以满足要求,或
替换后的事物至少不比现状差
往往带有现状改变、替换的词
eg加大、加强、削弱、修改、还应该……
说明原来不足、过高、不适用……
论据要与论点相关
论据对结论有较高的支持度(常用搭桥法)
使用正确的推理规则或论证方法
满足各种推理规则、论证方法
分析、评定论证有效性
结论:看是否真正的论证——最根本的,结论的正确性
结论正确,则论证的有效性可能高
结论错误,则论证的有效性一定低
论证的力量,取决于它对客观规律的反映程度
结论不能仅仅重复论据或论点,不满足“充足理由律”
前提(论据):看前提是否正确——真实、可行、有意义
相关:看前提和所要得出结论的相关性——“搭桥法”(三段论2+1)
方法:看论证结构是否合理
论证有效性考察方式和基本术语
加强型:加强论证
充分性加强(力度更大)
——让原结论从可能事件变为必然事件
问法:“补充以下哪个条件,能得出xx?”(即让原结论成立)
必要性加强(假设)
也称“必须基于的假设”
必要性:条件假、结论假(论证中体现为“严重削弱”)
但:条件为真,未必推出结论真(不定)
让原结论从不可能事件变为可能事件
注:问“假设”,即“必要性加强”,考必要条件的定义
问法:“以上结论要成立,必须基于哪种假设(条件)?”
即:哪一项的矛盾命题成立,代入后一定是假的
削弱型:削弱、质疑论证(是加强的逆方向)
假设型:论证成立必须的假设(必要性加强)
指:如果某个条件不成立,将使得原论证的结论不成立,或成立的概率大幅降低
假设一定是结论成立的必要条件
假设是加强的一种
是实质对原结论在必要性上加强
其对结论的加强力度通常低于“充分条件”
评价型:对原论证最为关键
某个条件成立,会让原论证的结论成立
当条件不成立时,会让原论证的结论不成立
即:某条件的真假,导致原结论的真假值成相反方向变动
反面是:有没有xx都无关紧要,即不重要、非关键
技巧方法
论据使用全称命题
真实性一定存疑。要证明全部是非常困难的
eg无论、都、所有……
过于绝对,与事实不符,论证有效性不足
充分条件的论据
如果。。那么。。
不能把假设当事实
除了严格包含类的充分条件,其他生活中的充分条件是不存在的
问“最”能加强
需要5个选项读完
常见的论证
演绎论证
推理结构上是严谨的,只要前提为真,结论一定为真。
为数学“特值法”的理论依据
结构:所有S是P,因为A是S,所以A是P
演绎推理的有效性,只能怀疑它的论据不正确(eg全称命题)
归纳论证
从几个个别的现象,从而认为这一类都是这样
归纳是人类一切知识的起源,是人类非常重要的思维形式
归纳论证的结论是全称命题或一般性结论(从特殊推出的普遍规律)
人类基本认知过程
从特殊例子发现“假设”(归纳过程,此时结论是或然的,称为假说或猜想等)
再证明这个“假设”是否正确,如果正确,则用作一般规律来指导实践(演绎的过程,此时的结论称为定理、规律等)
演绎和归纳是人类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演绎是对已知为真的规律的应用,归纳是一切探索的起点
人类的知识起于归纳,目的是演绎(为了应用规律)
有无创造性,归纳(发现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结构:S1是P,S2是P,S3是P,S1、S2、S3都是S,所以,S都是P(成为假说或猜想,可能为真)
归纳论证的有效性,取决于个案S1、S2、S3…多大程度上能代表该类事物S(总体),即:样本的代表性如何
代表性越高,有效性越高
代表性越低,有效性越低
类比论证
是广义“归纳”的一种,此处单列,是与狭义的“归纳”相对应
定义:两个或两类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推断出它们在另外的属性上(也可能)相同的一种推理形式
该属性在其中一个上具有,但在另外一个上尚未发现
结构:A具有特征X和Y,B具有特征X和Y,A具有特征Z,所以,B也具有特征Z
结果是或然的,不必然成立,但有为真的可能
类比论证的有效性
取决于A和B的可比性
即:已知相同的特征X和Y在多大程度上是共有的主要特征
亦即X和Y在多大程度上决定Z
类比论证的适用
打比方,讲解一个高深的道理
推测,不能直接证明特征,或还么有发生的事物
反例解释,针对明显有错误但是正面反驳有困难的形式推理构建“反例解释”
相关性和因果关系
1.因果关系的判定
定义:一个(或一些)现象的产生会引起或影响到另一个(或一些)现象的产生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之一)
判定两点
两者有内在的相关性
原因一定要在结果中共产生痕迹
结果一定反映原因的某些特征
两者存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因在前,果在后
解决问题,必须针对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根本原因)
因果关系定义的解题应用
“措施——目的”型题目
凡是结论为措施、目的、手段、建议、忠告等解决方法时,均隐藏了一个前提:针对的是导致该结果的原因!
针对问题的主要原因(根本原因)——措施可能有效;否则一定无效
2.原因的分类
按重要程度
主要原因——事物由主要原因决定
次要原因
按直接程度
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通常间接原因更重要,直接原因往往是表面的“导火索”
按事务内外部
内因——通常是主要原因
外因
按能动性
主观原因——通常是主要原因
客观原因
按要素(四因论)
动力因——属于主观原因通常更为重要
目的因——为了什么目的
质料因——用了什么东西
形式因——采用了什么手段
3.相关性
指两个因素之间存在关联
典型表现:一个变量会随另一个变量变化(量变)
分为
正相关——下雪外面就会变冷
负相关——eg出太阳就不会下雨
注
相关性只表示有关联,但这种关联是否因果关系却不一定
日常思维最常见的逻辑谬误就是,简单归因
因果关系非常难以成立,所以,重视相关,谨慎归因
4.对因果关系的削弱(重要考点)
逻辑表达:并非(M和N有本质的联系∩M在N之前)=并非(M和N有本质的联系)∪并非(M在N之前)
具体有3种角度
否定M和N的联系(因、果本质关联)
1.遗落主因
2.有因无果
削弱“M是N的主要原因”
3.无因有果
颠倒因果(因、果时间先后)
论证方法(因、果之间相互关系)
前提:事物是多原因作用的结果
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关系是加强,各个原因之间的重要性关系是替代
原因M与结果N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加强的(即相互成就),原因越多,结果发生的概率越高
反之,结果已经发生,则存在某种原因的概率也会加大
各个原因之间,对结果的重要程度关系是替代关系(相互削弱)
存在他因——削弱
排除他因——加强
解题分析要点
原因不强调,一律为必要(没有强调词“重要”“主要”等,视为必要条件)
有强调词的原因,视为结论的充分条件。【注:仅限解题思维层面,现实中不是】
3件事搞透因果关系
5.对因果关系的加强
直接肯定两者相关
肯定原因和结果存在明显的时间上的先后顺序
排除其他对结果有影响的因素
归因5法(穆勒5法)
是归纳类比的形式,准确说是相关,而不能认定为因果【运用比较的方法探求因果关系显然是或然的】
是人类使用最多的5种归因方法(还有其他方法)
共同要点:无论用哪种方法比较,都必须保证被归为原因的哪一要素是该方法中“唯一的”,其他要素都必须排除
1.求同法(契合法)
不同场合中,导致某相同结果的那个“唯一的相同要素”,可能是导致该结果的原因
结构:场合1、2、3,都有A,有研究对象a,且A是唯一的相同点
2.求异法(差异法)
在被研究对象出现和不出现两种场合,导致某结果不同的那个“唯一的”不同的要素
结构:场合1:有A、B、C,有a;场合2:有B、C,没有a
3.求同求异并用法(契合差异并用法)
先在正面场合求同,在被研究对象出现的几种场和,只有一个共同的先行现象;
再在反面场合求同,在被研究对象不出现的几种场合,只有一个共同的先行现象
最后,在正反场合之间求易,得出结论:先行现象与被研究对象之间有因果关系
4.共变法
原因和结果总是共变共存的
两个现象之间共存共变,则(可能)有因果关系
没有共存共变,则一定没有因果关系
要点
变化的因素是“唯一”变化的——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时才能说明两公变因素有因果关系
两种现象共变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限度,就不一定再有公变关系,如:弹性形变)
5.剩余法(排除法)
已知A、B、C、D是a、b、c、d的原因,A是a的原因,B是b的原因,C是c的原因,所以,D与d有因果关系
剩余的那个是“唯一”没办法排除的因素
不能存在一因多果或一果多因,一定要是一一对应关系
占12-15题,40秒要完成一题
本类考题基于论据和论点之间的关系,掌握“抓结构、抓对象、抓强调”的要点,满足“同一律”、“充足理由律”,读完即快速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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