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
2019-11-29 15:24:35 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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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经营期不足一年的,以实际月数换算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人员工作不满一年的,以实际月数换算减免税限额=∑每名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在本企业工作月数÷12*定额标准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需提供)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副本)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向人社局报送上述材料电话(66522312)
经营地人社局核实是否属于享受范围、以前是否享受相关政策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并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人员存在变化向人社局申请
在报税时选择自动申报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从事个体经营
经营地人社局核实是否享受过本政策,符合条件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持营业执照《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被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聘用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的登记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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