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
2020-05-22 11:08:49 7 举报
房屋征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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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逾期未搬迁
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
涉及旧城改造的组织听证会
房屋征收部门责任
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无异议
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论证、公布征收补偿
市/县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征收补偿范围
搬迁、临时安置
公布调查结果
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与补偿
90%以上同意
停产停业损失
补偿安置费用到位且专用专储
市/县政府责任
征收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贴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
征收的适用情况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搬迁
异议
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被征收人责任
征收补偿流程
征收决定的救济
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评估房屋价格
未达成
不复议/不诉讼/不搬迁
征求意见及根据意见修改情况及时公布
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
其他注意事项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区(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颜色对应的责任主体:
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优先住房保障
市/县级人民政府
依申请启动房屋征收程序
补助和奖励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达成
补偿协议
确定征收范围
审查是否符合征收适用情况
征收的决定
市/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的责任
房屋征收部门
选择补偿方式
支付补偿
公共利益的需要:(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调查土地、房屋情况,对征收项目费用进行概算评估
签订补偿协议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暂缓征收或暂不征收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责任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户口迁入迁出的暂停等,暂停期限自公告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
涉及旧城改造的征询改建意愿
行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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