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关于重点人群和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2020-03-26 10:13:46 4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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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重点人群和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对于老年人、儿童、孕妇等易感人群,政府实施了更为细致的防护措施,包括定期健康检查、疫苗接种等。同时,学校、医院、商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也加强了防控力度,实行体温检测、消毒清洁等日常防疫工作。此外,公共场所如公共交通工具、餐馆、娱乐场所等也都要求佩戴口罩,并限制人流量。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降低了疫情的传播风险,保障了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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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整理自
《用人单位在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劳动用工方面的合规注意及实操指引(以北上广为例)》 ——胡高崇律师(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争议解决、劳动雇佣与员工激励、公司合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对湖北地区相关到京人员的服务管理
正在湖北地区出差、探亲访友等的本市居民
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
不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
到京前 14 日内,离开湖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到京人员
到京之日应主动向居住地或者住宿地的社区(村)报告健康状况
于到京之日起接受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每日早晚监测体温,不得外出
负责监督性医学观察的社区(村)应当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立即报告
负责监督性医学观察的社区(村)应当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重点地区判定评估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国各地疫情状况开展评估
来自于经评估确定为重点地区的人员,按照湖北地区相关到京人员提供服务管理
对国内其他地区到京人员的服务管理
国内其他地区到京人员应当服从进京检查站的服务管理,自觉接受并配合体温检测
人员管理
体温异常的人员,立即安排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体温正常的人员
到京14日内,每日早晚自行进行体温和健康监测
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来自国内其他地区职工的所在单位工作
督促职工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对处于 14 日医学观察期的职工,执行弹性工作时间
实行错峰上下班
尽量安排职工居家工作,或者提供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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